统计信用建设知多少?
STATISTICAL CREDIT CONSTUCTION
“诚信”是讲信用、实事求是,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统计”则是统计工作、报送统计数据资料。言下之意,“诚信统计”一方面是要统计人员实事求是、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另一方面是要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和资料。

统计信用建设一直都在
统计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让我们一起了解
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为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2022年5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五章25条,涵盖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条件和程序、信用惩戒和修复、救济和监督等,适用于统计机构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信息进行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活动。
一、什么是统计失信行为

二、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影响?

三、诚信统计要牢记?
统计调查对象要牢记的“2个不得”
1.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2.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牢记的“11个不得”
1.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2.不得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3.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4.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外提供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
5.不得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6.不得利用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不得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8.不得在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9.不得将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10.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11.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统计失信如何避免?
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配合执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原标题:《诚信统计|树立诚信理念 推进诚信统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