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如何推进?
针对水市场不活跃、收储体系不完备、风险防控不到位、投融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从3个方面具体推进。
一是搭建用水权市场交易平台,将用水权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
二是建立政府收储调控机制,自治区和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用水权分级收储制度,收储政府投资节约的水量、政府无偿配置节余的水量,盘活存量水资源、增加可交易水权。针对工农业供水保证率不同,在枯水年份,优先保证工业用水,造成农业部分用水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建立用水权交易风险防控制度,设立用水权交易风险补偿基金,应对枯水年份用水风险。
三是建立用水权投融资机制。充分体现用水权金融资产价值,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用水权绿色金融产品,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等。推进再生水交易试点,明确再生水使用权和交易权。通过“合同节水+水权交易”等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直接参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及运行养护,优先获得节约的水资源使用权。
02
用水权可交易范围如何界定?
明确界定用水权可交易的范围是开展用水权交易的基础,可交易范围用水权包括黄河地表水、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后的中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节约的水量。依法获得用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工艺改造、管理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有效期、用水权确权期限内和取水限额内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的用水权交易。
(2)闲置的水资源。因破产、关停、被取缔、迁出宁夏、土地性质改变等导致已取得用水权的用水户水资源闲置的,可进行市场化交易。
(3)政府收储的用水权。自治区和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用水权分级收储调控制度,由各级政府收储的用水权可以用于市场化交易。
(4)自治区统筹预留的用水权指标。自治区统筹预留用水权指标在保障水资源丰枯风险的基础上,富余的用水权可通过用水权市场交易。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的情形。
03
用水权交易应该去哪里交易?
水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自然资源,全部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为水权交易提供平台服务和交易环境,交易系统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进行建设、管理、维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水权交易行业监管和审核交易行为的合规性等,履行交易监管职能。
04
用水权交易风险包括哪些方面?
(1)超过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出现“边超用边交易”现象。防范的重点是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水总量控制考核不合格、地下水超采或压采不合格的地区,严格限制出让用水权。
(2)交易的不是节约的水资源,造成以水权交易之名套取用水指标,并使转让方不当得利。这主要发生在无偿取得的取水权或用水权交易。防范的关键是建立严格的节水措施评估、认定与核验的程序和准则。
(3)挤占农业用水,并对农民用水权益造成侵害,这主要发生在农业用水向工业或城市转让的过程中。防范的关键是明确灌区管理单位、用水户协会、农民的职责权利,并建立合理的交易补偿机制。灌区管理单位只能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渠道(干渠、支渠等)节水进行交易,用水户协会管理范围内的渠系节水和交易由用水协会决定,田间节水工程由农民决定。除在实施节水过程中给予农民补偿之外,还应当研究建立水权交易风险补偿基金,对干旱年因用水保证率不同造成的农业损失予以补偿。
(4)挤占生态用水,并对第三方权益或生态环境造成侵害。防范的关键是对地下水水位、水质进行监测和监控,对于生态脆弱的地区,要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对水资源用途变更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管。
(5)工业企业可能存在投机行为,利用囤积的用水指标牟取高额利润。防范的重点是建立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和配套的闲置水指标评估处置机制,防止利用囤积的用水指标垄断牟取不当利益。
原标题:《【水利科普】如何构建水权市场化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