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门诊手术室建设指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7号)要求,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门诊手术室建设指引》,并于2025年3月21日起实施。

功能定位

手术需求满足

满足社区居民常见疾病适宜手术治疗需求,提供“家门口”手术服务。

上下联动格局

与上级医疗机构形成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格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服务范围拓展

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拓展手术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

发展目标

启动建设工作

2025年起启动标准化社区门诊手术室建设,促进服务规范、高效,提高建设覆盖率。

服务项目拓展

在提供基础服务(清创缝合、浅表肿物切除等)基础上,有序拓展适宜手术项目。

服务提升

不断提升社区门诊手术服务能力,满足居民多样化医疗需求。

建设标准

01

服务场所

通道设置

· 设工作人员、患者出入通道,入口处设工作人员卫生通过,换鞋处设防交叉设施,条件允许可设无菌物品和污物通道。

功能区划分

· 分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设手术间、刷手、更衣、存放、处置等区域,条件允许可增设谈话间等。

照明要求

· 使用人工照明,窗户密封遮阳;建筑装饰防尘、防潮、易清洁,缝隙密封,阴角弧形设计。

02

服务项目

基本手术项目

· 包括浅表肿物切除术、清创缝合术、脓肿切开引流术、拔甲术等。

拓展手术项目

· 鼓励通过医联体合作等方式提升手术能力,逐步开展其他风险可控、技术成熟项目。

病理诊断服务

· 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按要求做好标本固定、保存和转运。

03

设施设备

基本设备配置

· 配置手术无影灯、手术台、抢救车(配备急救药品与器材)等基本设备。

拓展设备配置

· 鼓励配备气管插管用喉镜、胶片观察装置等设备,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设施要求

· 手术间无明露管线,吊顶不开检修人孔,不设地漏;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开关水龙头。

04

感控要求

手术间环境要求

· 符合医院消毒隔离规定,按II类环境标准开展消毒灭菌工作,每月进行微生物检测。

空气消毒与通风

· 安装紫外线灯等空气消毒装置,建议设置独立空调通风系统,每月清洗消毒单体空调。

·

无菌物品管理

· 无菌物品密闭转运,手术器械“一人一用一灭菌”,重复使用器械及时处理、密封送消毒。

·

医疗废弃物处理

· 医疗废弃物就地打包、密封转运,防止污染和危害。

手术安排与消毒

· 非感染手术优先,感染手术最后进行;连台手术间、当日手术后及时清洁消毒。

05

人员要求

外科医师配备

· 原则上配备至少1名主执业地点在本机构的外科医师,鼓励增加配备,可多点执业。

辅助人员配备

· 鼓励配备器械清洗消毒人员和手术接送人员等辅助人员。

手术室护士配备

· 开展手术时,配备至少1名具有手术室适任能力的护士。

人员培训与考核

· 相关人员定期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06

信息化建设

门诊手术模块

· 在医疗信息平台增加门诊手术模块,涵盖术前评估、术前谈话、知情同意、手术记录,与检验检查等系统互联互通。

远程手术会诊功能

· 鼓励设置信息化工作场景,通过远程医疗平台实现与上级医院专家实时互动会诊,提升手术精准性与安全性。

编撰丨吴琳丽

审核丨刘 丹 袁玲俐 杨丹溪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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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门诊手术室建设指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