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购车补贴相关事宜的公告

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

2025年购车补贴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快速回升,全力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组织开展2025年“惠聚准格尔”购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将购车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4月1日—5月31日期间,在我旗的新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7座(含)以下的非营运乘用车(不含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开具我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于6月30日前在我旗落户的个人消费者,按照不计税价车价30万元以上的发放补贴7000元;20万元—30万元(含)的发放补贴6000元;10万元—20万元(含)的发放补贴5000元;5万元—10万元(含)的发放补贴4000元;5万元(含)以下的发放补贴3000元。

二、补贴标准

三、补贴范围

购车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落户时间: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登记落户(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包括落户、纳税等所有购车行为均在准格尔旗范围内)。

具体申请补贴时间及相关内容以准格尔旗工信和科技局发布的购车补贴活动申报指南公告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购车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本政策按从优从高原则,一个车架号仅限申请一次补贴。

2.申领人(不含企业和财政供养单位)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应与购车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

3.对所有补贴政策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提出,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同意按照申报政策领取补贴,公示结束后不可进行更改。

4.逾期未申报、申报资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在通知后1日内完成材料补充),未在申报时限内完成报送的,逾期将不予受理。

5.申领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6.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严禁以政府财政补助代替销售优惠,企业开具的汽车销售发票必须为该企业授权品牌车辆,对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企业参与活动资格。

原标题:《关于2025年购车补贴相关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