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乌市法院义勒力特法庭监督与见证下,一起因感情破裂分居四年的夫妻离婚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财产分割及履行。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正是乌市法院以“调判结合”方式实现案结事了的生动实践。

敖某某与马某某因家庭矛盾分居长达四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虽均同意离婚,但在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上分歧严重。因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涉及已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处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敖某某最终向乌市法院义勒力特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审理过程:“调判结合”彰显司法温度
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首先开展了细致的调解工作。法官在了解双方矛盾根源,确认二人感情已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但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多年且子女已成年,仍耐心引导双方理性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在调解和好无望后,法庭依法开庭审理,全面核查了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情况。考虑到双方的生活现状与收入来源,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家庭财产由敖某某享有,并由敖某某支付家庭财产折抵款17万元。
判决送达后,法官并未简单结案,而是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工作,针对财产分割依据、款项支付方式等当事人关切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消除双方疑虑。正是这种“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判决,并主动申请法院监督财产交接过程。
交接现场:温情监督促成圆满和解
在财产交接当天,法官全程参与监督,协助双方逐项确认财产清单,确保交接过程公开透明。敖某某当场全额支付了财产折抵款,双方在法官的引导下,放下多年积怨,坦诚交流子女今后的相处方式。法官趁机开展教育疏导,提醒二人虽婚姻关系终止,但父母子女关系不变,鼓励他们共同维护家庭的亲情纽带。当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不仅意味着一起离婚案件的实质化解,更标志着两个家庭重新迈向新的生活阶段。




供稿:董 智
原标题:《情法交融解心结 案结事了促和谐 —— 乌市法院义勒力特法庭妥善化解离婚财产分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