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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并于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又对其进行了修正。
这部法律的出台意义重大,旨在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物安全的定义与范围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安全。
生物安全的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微生物耐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等多个方面。
生物安全法的核心制度
生物安全法全链条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四梁八柱”,建立健全了11项基本制度:
(1)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2)风险调查评估制度
(3)信息共享制度
(4)信息发布制度
(5)名单和清单制度
(6)标准制度
(7)生物安全审查制度
(8)应急制度
(9)调查溯源制度
(10)国家准入制度
(11)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
维护生物安全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也都可以为生物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比如:
- 不购买和饲养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 合理使用抗生素和农药等化学品;
- 谨慎对待外来物种的引入和种植;
- 清理和处理可能携带外来生物的物品;
- 积极配合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 不编造、散布虚假生物安全信息。

配图均来源于摄图网
宝山区科普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23-1-L001)

供稿 质量管理科 陆沁怡 牛娜
编辑 陆沁怡 牛娜
原标题:《守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