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投资还是借贷,法院如何认定?

“我最近要办个活动,你来入股吧,到时候分红,不会赔钱的。” 如果有人对你这样说,你会同意吗?这种“入股”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呢?近日,利川市法院调解一起因“投资理财”引发的纠纷。

- Part 01 -

原告谢某与被告周某系朋友关系,二人签订“投资协议条”,约定谢某向周某承包的某项目投资5万元,等工程完工结账后一次性支付谢某10万元人民币。

后谢某一直未收到相关款项,便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向其支付投资款及利润共10万元。

- Part 02 -

“条子上白纸黑字写着的,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我十万元,这是我投资应得的。”

“现在经济形势不好,疫情之后也是亏完了。”

谢某认为双方是委托理财关系,他表示转给周某的5万元属于投资款。经审理,承办法官发现这是一起看似委托理财实则民间借贷的案件,双方在“投资协议条”中约定工程完工后周某固定支付谢某本金5万及利润5万。周某无论项目盈亏,均保证谢某获得固定本息回报,即约定了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又称保底条款)。该行为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民间借贷,应认定双方构成借贷关系,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一开始,谢某坚持自己的看法,认定双方就是投资关系。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通过列举相关案例,一点点梳理委托理财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最终,双方认识到二人之间构成借贷关系而非委托理财,并达成还款协议,周某通过分期方式返还谢某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成功化解了本次纠纷。

- Part 03 -

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投资者)将资金或金融资产委托给受托人(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操作,并按照约定分配收益或承担风险的法律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的关键在于法律关系的实质而非表面约定。委托理财与民间借贷的核心区别在于资金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民间借贷是资金转移至借款人,出借人获得固定本息,不承担经营风险;委托理财是资金仍属于委托人,收益和风险共担,保底承诺可被认定无效。

警惕“高息”陷阱,委托理财的核心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收益浮动且风险自担,若演变为固定回报,则可能被认定为民间借贷。投资者应审慎签订合同,避免陷入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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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南坪法庭

原标题:《【以案说法】投资还是借贷,法院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