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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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广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自治区社保中心关于资格认证的相关要求,自2025年4月1日起,我县企业(含灵活就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由原12个月调整为6个月。届时,请在新的周期内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待遇领取。

一、调整范围

企业(含灵活就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伤残津贴及护理费领取人员,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伤保险遗属待遇年龄未满18周岁人员。

二、认证周期

自2025年4月1日起,由原每12个月认证1次,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即两次认证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享受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18岁以上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每月认证1次,18岁以下调整为每6个月认证1次。

三、认证方式

1.通过“内蒙古人社”APP进行认证

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入“首页”的“资格认证”模块按提示操作完成认证。认证后可在“服务”页面,“养老保险”模块下点击“认证记录查询”,查询历次认证记录。

2.通过“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认证

通过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关注“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在“社保服务”模块下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操作。认证后可在“社保服务”模块下点击“待遇认证记录查询”,查询历次认证记录。

3.通过支付宝“内蒙古人社”小程序进行认证

打开支付宝搜索“内蒙古人社”小程序并点击进入,选择“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输入认证人员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点击认证,进行面部识别,认证完成后返回认证结果,提示认证成功。

4.线下认证: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我县民生大厅一楼现场认证。

来源/兴和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编辑/宋洁 王婷

审核/王远飞

终审/李豪 常秀娟

新闻热线/ 0474-7215507

投稿邮箱/ xhrmt2019@126.com

声明:兴和县融媒体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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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