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法律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
其中也包括电子烟

通过各种隐秘的渠道
售卖给未成年人
甚至有孩子因此染上烟瘾

又是怎么流入市场?
果味电子烟风靡高中
甚至出现攀比现象


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然而,记者在上海、广东、湖南等地调查中发现,吸果味电子烟的中学生大有人在,只要不穿校服,都能轻易买到电子烟,甚至是调味电子烟。一些中学生从接触果味电子烟开始,慢慢开始吸普通香烟。

卖家藏身短视频评论区
水果表情成购买“暗号”



为躲避监管转线上交易

在国内的禁售规定
已实行近三年
网上店铺和线下柜台依旧货源不断
它们究竟是从什么渠道流入市场?
↓↓↓
禁售的果味电子烟,为何市场上货源不断?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汪震宇告诉记者,一般有两种情形:
产品已经出口到国外,在国外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个人携带的形式,非法走私将其带到国内;
有些电子烟出口是到国外,通过虚报关这种形式导致部分产品留在了国内。
随后,根据记者提供的线索,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对部分线下电子烟销售店进行检查,对果味电子烟进行登记,并予以暂时扣留,执法人员将对上线源头进行调查。
果味电子烟对青少年有何危害?
市面上的果味电子烟,尼古丁含量大都在2%到5%之间。专家称,长时间吸食电子烟,会损伤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
果味电子烟的危害不止于此。它最大的特点是口味多样,凉爽清香,很多未成年人痴迷于这种味道,根本意识不到其中的尼古丁危害,一旦成瘾,最终可能通过高尼古丁含量缓解烟瘾。
目前,市场上还出现了所谓“无尼古丁”的产品,宣称“健康无害”。这种产品外形与电子烟高度相似,商家声称这并非电子烟,但可以像吸烟一样使用,雾量大、果味足。专家认为,这些“无尼古丁”产品,就是电子烟新变种,对未成年人同样会产生心理和行为上的影响。
2024年4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新型电子烟产品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当中,对不含有烟碱成分,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等使用方式与电子烟近似的草本雾化产品,将按照电子烟管理,除非产品取得了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
注意了!除了果味电子烟
还有一种添加了依托咪酯的
“上头电子烟”要警惕!
↓↓↓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1964年被开发,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其纯品为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或结晶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在医疗上主要有水剂和乳剂两种剂型。因其对呼吸和循环系统的影响较小,且无组胺释放作用,因此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

一些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添加进电子烟弹中非法销售,吸食这种电子烟轻则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幻觉等反应,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长期吸食可能导致生理和心理成瘾且戒断症状严重,包括焦虑、失眠、肌肉疼痛、抽搐等症状,对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严重损害,甚至导致死亡。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
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3年第120号)
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
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
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吸食这类“上头电子烟”就是吸毒
或被行政拘留
如若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
将会构成贩卖毒品罪
刑事责任更重!
督督熊提醒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对于销售场所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如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电子烟
请立刻马上举报
↓
发现违法行为如何举报?
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政府网站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核实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督督熊提醒:

保护青少年
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
人人有责
来源:中国青年报、银川禁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原标题:《“不穿校服就能买到”,还有暗号!不少人染上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