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因省时省力选择多
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近年来,电商平台竞争日趋激烈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提高满意度
电商平台“各出奇招”
“仅退款”模式应运而生
但个别消费者却“占便宜”“薅羊毛”
恶意申请“仅退款”
被商家告上法庭
近日,
原阳法院师寨法庭
便审理了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原告在拼多多平台开设服装店铺,被告以79.8元价格购买服装一套,后被告向原告反映服装扣子歪、面料扎,原告告知可“退货退款”,被告申请“退款不退货”并成功退款24元。双方沟通过程中,被告将原告店铺在该平台投诉,原告被平台罚款200元。原告主张被告返还退货款24元,赔偿误工费200元、快递费20元、打印费20元和罚款200元。被告主张原告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应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被告通过电商平台下单,与原告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在发现衣服质量存在问题后,可以通过与原告协商退货退款的方式解决纠纷,但被告申请退款不退货,不符合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违反契约精神,应退还原告货款。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快递费、打印费和罚款,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及与原告的关联性,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拼多多是大众常用的网上购物平台,该平台的“仅退款”服务,俘虏了大批网络消费者的心,其无需要求买家提供严格的审核材料就能退款的机制,能够更便捷解决消费者购买过程中遇到的售后问题,同时也存在涌现一些不诚信的“薅羊毛”消费者的潜在风险,进而引发了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本案的处理结果,旨在维护正常的消费环境和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希望电商平台提供快捷、公平的网络交易环境,商家提供物美价廉、具有质量保障的产品,消费者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三者共同发力,才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供稿:朱康宁
原标题:《“退款不退货” 恶意“薅羊毛”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