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供劳务时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怎么赔偿?劳务者受伤后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含山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高某受雇于安徽某机械制造公司从事传送带操作工作,同月高某在操作传送带时不慎受伤,后被送医治疗。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高某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高某与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高某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合计261704元。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高某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务关系,公司作为接受劳务一方,负有提供安全作业条件及必要培训的义务。同时高某在作业中未严格注意自身安全,存在一定过失。
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安徽某机械制造公司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十日内一次性向高某支付116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92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时,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6条: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第12条: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及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法官提醒
劳务关系需明确权责
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方应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安全保障义务及风险分担,避免争议时举证困难;
企业应强化安全管理
用人单位需定期检修设备、开展安全培训,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将因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需提高风险意识
提供劳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若因自身过失导致损害扩大,可能减轻用人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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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案说法】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受伤,责任谁来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