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管小贴士 | 变更车身颜色,是先变更还是先备案呢?

有朋友问

我想要变更车身颜色

要不要去车管所备案呢?

有以上困惑的车主们

不要着急

今天小编带你们了解一下

01

相关规定

先改颜色后备案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可异地变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十七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不能喷涂的颜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02

办事材料

在机动车所有人将车辆变更车身颜色后1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前往车管所,交验机动车,在业务大厅办理并缴费。

办事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标准照片(可现场采集)

5.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可现场采集)

机动车为抵押状态的,需提供抵押权人材料如下:

抵押权人已备案

(1)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抵押权人未备案

(1)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此业务可代办,如需代办,还需提供: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要变更车身颜色的小伙伴

可一定要记得来车管所备案哦

签 发 | 郑红 审 核 | 刘杉 王畅

编 辑 | 董男 徐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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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车驾管小贴士 | 变更车身颜色,是先变更还是先备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