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2月份,这辆车交通违法竟达59次……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本次重点曝光2025年2月份的突出违法车辆、风险运输企业名单、事故多发路段、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和典型事故案例(简称“五大曝光”)。

突出违法车辆

风险运输企业

事故多发点段

终生禁驾名单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事故简况:

2025年2月4日19时13分,曹某驾驶号牌为赣G52***的小型汽车在都昌县S209省道阳峰乡鹧鸪塘路段,撞上横过道路的行人江某秀,造成江某秀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经查,当事人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江某秀无责任。

【案例二】

事故简况:

2025年1月24日11时50分,朱某平驾驶号牌为赣G077***的大型普通客车在修水县G53国道杭口镇中高塅村路段与路边行人胡某娇、冷某汐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娇、冷某汐受伤及大型客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分析:

经查,朱某平驾驶大型客车在雨天湿滑道路上超速行驶,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胡某娇、冷某汐无责任。

交警提示:

入春之后,雨天频率次数上升。夜间及雨天行车,视线不佳,加之路面湿滑,机动车制动系数大幅降低。如遇恶劣天气,驾驶员务必仔细观察路况、减速慢行,特别是途径陌生复杂路段时,务必打起精神,做到不疲劳驾驶、不分心驾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行车、文明行车、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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