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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25年,我们开设《执行在线》专栏,聚焦法院执行工作,带您了解执行背后的故事,见证执行法官如何破解难题,维护公平正义!
合同签了,货交了,款却迟迟不到账
项目签了,钱付了,装修公司却跑路了……
在商业往来中,合同纠纷屡见不鲜
而最让人头疼的
莫过于胜诉后对方仍拒不履行
今天,我们用3个真实案例
带你看看法院如何执行合同纠纷案件
01
拖欠货款?法院上门,被执行人当场还钱
涂某自2013年8月开始从个体工商户孔某处购货,共欠孔某货款295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孔某将涂某诉至平利县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涂某仍不履行,孔某向平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货款及利息。在执行2640.18元后,因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依法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9月3日,孔某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分批履行2000元、17129.82元后,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025年2月18日,平利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海燕带领执行团队到孔某位于汉滨区家中,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涂某迫于威慑,当场履行现金4000元,余下6000元(含利息)转账于次日下午2时前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02
隐匿行踪?深夜出击,“老赖”无处可逃
2025年2月7日晚9点,旬阳市法院执行法官接到当事人电话,对方称发现了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执行团队火速赶赴被执行人刘某某家中。

刘某某是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共14000元。但其怠于履行法律义务,心存侥幸心理,故意隐匿行踪,拒绝电话沟通。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执行法官,刘某某起初态度强硬,仍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决定采取拘留措施。

面对如此局面,刘某某一改对抗态度,积极筹措资金,将执行标的足额履行。执行法官当场向两案申请人兑付了标的款,至此两起案件圆满执结。
03
公司跑路?追加股东,案件圆满执结
刘某因装修新房,经熟人介绍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但工程未过半,装修公司就溜之大吉。无奈之下,刘某将该公司诉至汉滨区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该公司限期返还装修款及支付违约金共计96000元,期满后,该装修公司并未履行法律义务,2024年11月4日,刘某向汉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装修公司已人去楼空,线上线下查询均无任何可执行财产。

然而,执行法官在深入调查中发现,该装修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何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百分百持股,但实际未出资到位。据此,刘某依法申请追加何某为本案被执行人。
2025年2月6日清晨,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何某老家,对其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训诫,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将会面临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最终何某当场退还装修款及违约金96000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生效判决必须履行!无论是故意拖欠、逃避债务,还是隐匿行踪、转移财产,任何试图规避执行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从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到罚款、拘留,法院执行团队有足够的“利器”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正告所有被执行人:逃避不是出路,履行才是正道!
END
审核:张富苍 | 策划:周煜
责编:马小松 | 校对:许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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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执行在线 | 合同纠纷胜诉后,钱还是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