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官既是法律的践行者,也是司法权威的守护者,在办案中依法履行职责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任何辱骂、威胁、诽谤执行法官,阻碍、干扰执行工作的行为,都是对司法权威的藐视和挑衅。近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对司法人员进行侮辱的被执行人作出处理,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挑衅司法尊严的违法行为。
案情回顾

2025年2月,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但承诺期限届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经查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在可执行资金,但其拒不报告财产状况,故意拖延履行。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督促,但被执行人心怀不满,在沟通中多次以侮辱性语言攻击执行法官。法官善意提醒劝导后,其仍我行我素、不见收敛,态度极其恶劣,藐视法律权威。
依法训诫检讨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对司法人员进行侮辱,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妨碍公务的行为。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执行力度,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对其进行口头训诫,并向其释明辱骂法官的法律后果。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责令于2025年2月22日前缴纳;若逾期未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当场悔悟认错,表示日后决不再给司法机关“添堵、添乱”,为自己的行为向执行法官诚恳致歉。
抗拒执行?零容忍!

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共同构建良好司法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威胁、辱骂法官,妨碍法官执行公务的行为,人民法院坚决抵制并严厉打击。本案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通过隐匿财产、对抗执行、逃避责任的行为,均属违法;对执行工作人员的辱骂,更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挑衅。左中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逃避、抗拒执行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路上有风雨,办案过程有辛酸。左中法院执行法官与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坚守为民初心,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升办案质效,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同时提醒大家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切莫肆意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代价!

文字 | 韩明洋
编辑 | 马新亮
初审 | 白音宝力高
终审 | 陈春昱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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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37期 拒不履行义务还辱骂法官?司法权威不容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