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因业务拓展在全市范围内其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在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上增设多个经营场所,无需再单独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
“一照多址”仅适用于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且适用范围限制在聊城市内。
实行“一照多址”的经营主体,应在其备案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展示已标注“(一照多址)”字样的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企业码”。
“一址多照”是指在物理分割后的地址或集中办公区注册多家经营主体,办理多张营业执照。通俗地说,一个门牌号码可以登记不同的经营主体,甚至一个楼层、一间办公室可以登记多家企业,可以有效减轻创业人员的房租压力,实现“轻资产”创业。
需要注意的是
登记多家企业的地址必须经房屋产权人或其授权经营管理方同意,且有合法明确的物理分割。
涉及有关行业领域对住所(经营场所)有特殊要求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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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布帮您问了丨“一照多址”与“一址多照”政策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