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事:“邻居因一墙之争动干戈”,法官调解化玉帛,拆“心”墙。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月湖区法院每年办理的近万件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月湖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每一起案件中,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钟天际在此次办案过程中“明以理,动以情,普以法”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邻里关系得以修复,双方握手言和。

近日,艾某到月湖区人民法院信江巡回法庭提交诉讼材料,要求邻居倪某将分户墙恢复原状,艾某称:“我新装修房子门口共用墙被隔壁邻居装修鞋柜削薄了墙体,会导致隔音安全等问题,我经过几次物业、社区沟通都没有解决问题,这才来求助于法院。”

接到诉求后,钟天际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双方都是准备搬新家,过新年,而且一纸判决很难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后续执行也会面临阻碍,决心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让群众欢欢喜喜过大年。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避免小纠纷引发大矛盾,钟天际及时邀请家事调解员张尧前往现场勘察。

法官实地勘察

在实地勘探了解情况后,钟天际分析案情,联系了姜家社区、小区物业了解情况,找准双方矛盾点,逐渐消除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沟通的误会。钟天际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双方诉求,从案件出发,深挖矛盾背后的“情理”和“法理”,一方面向双方解释相邻权的法律含义,另一方面向当事人双方阐述邻里关系的弥足珍贵。在姜家社区,法官邀请物业经理、社区网格员、派出所民警共同的开导、调解,双方当事人通过“法理”和“情理”明辨了是非、解除了误会,拆掉了心“墙”,最终达成调解,握手言和,双方可以高高兴兴进新家,过新年。

至此,该案实现案结事了,原告提起的诉讼也通过调解的方式也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也共同到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如果给相邻方造成妨害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近邻和睦,胜似远亲,邻里之间本应互相帮助、沟通,不应为了一点小事互不相让,伤了珍贵的邻里感情,月湖区法院以多元调解方式及时妥善化解邻里纷争,避免激化矛盾,积极探索柔性解纷模式,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司法为民初衷的生动体现。

供 稿 | 钟天际

编 辑 | 苏妤歆

校 对 | 高 嵩

审 核 | 韩长健

学习专栏

原标题:《小案大事:“邻居因一墙之争动干戈”,法官调解化玉帛,拆“心”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