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将下调!

此前

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很多朋友询问

2024年5月18日之前

潍坊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什么时候调整呢?

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信息

一起来看看吧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详细如下: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什么时候调整

(一)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二)已经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也就是说:

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之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小伙伴

又能省下一笔钱啦

另外

大家期盼已久的潍坊“商转公”

目前部分已经可以办理了

小编整理了办理指南

也来看看吧

潍坊“商转公”办理指南

目前已开始受理的贷款: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前,受理住房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前的“商转公”业务。

一、申请对象

已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贷款还款状态正常尚未结清,并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二、适用范围

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其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包括已经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贷款部分。

三、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除应符合《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及其他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原住房商业贷款时,原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三)“商转公”的借款人应为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四)原住房商业贷款所在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同意借款人办理“商转公”业务,并出具《同意“商转公”意见书》;

(五)“商转公”涉及的房屋应符合办理抵押的条件。

四、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申请,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开具《同意商转公意见书》。借款人及配偶持银行出具的意见书,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商转公意见书》;

(2)借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资料;

(4)原住房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

(5)原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或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6)契税完税证明、发票;

(7)借款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

(二)贷款初审

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

(三)贷款审批

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四)办理抵押

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受委托银行在10个工作日内为原住房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及时通知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小于原住房商业贷款余额部分,借款人以自筹资金方式足额存入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还款账户。

(五)贷款发放

公积金中心在核实抵押权设定情况无误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拨付至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还款账户。

(六)原抵押权

注销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当日,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使用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资金和自筹资金一并结清原住房商业贷款,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原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凭证,原住房商业贷款银行在贷款结清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向受委托银行出具原住房商业贷款结清凭证、抵押注销登记结果,受委托银行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拍录留档。

附:各业务大厅及银行网点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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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潍坊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将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