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陵法院在立案受理案件时发现,多位当事人声称,自己已经请了“律师”,但又无法联系,只能自行到庭提交诉讼材料。经了解这些当事人均为在浏览抖音、快手等软件时,被推送的“律师”用户,以法律咨询、代理案件等进行高额收费,后仅仅为当事人书写诉状便无法联系,具体类型有下列几类。
类型一:张某起诉某公司劳务费一案,抖音“律师”用户仅仅代其书写一份起诉状,便收费1600元。
类型二:李某诉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在进行诉前调解时,钱某极力否认向李某借过任何款项,后经了解,原来李、冯二人原为夫妻,双方于五年前协议离婚,离婚时冯某家属口头答应会给李某5万元作为补偿,后一直未予兑现。李某在浏览到“律师”用户后,将上述情况告知该用户,在收取李某法律咨询费600元后,指导其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起诉到法院,并告知李某一定能胜诉。经工作人员向李某解释,其起诉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若坚持起诉将可能败诉,后李某撤回起诉。
类型三:陈某多次致电我院立案庭,询问其案件进展,经我院再三核实,并未接收过其诉讼材料,后陈某告知,其在网上委托了“律师”,但该“律师”仅是为其梳理诉讼材料,并不为其代理案件,但收费3000元。
随着互联网和网络信息的高度普及,很多社会事务都实现了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假律师”们也利用了网络咨询方便、快捷的特点,用“包打赢”“有关系”等字眼吸引眼球,在大多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甚至不具备业务知识的前提下,大肆利用网络进行鼓吹,蒙蔽当事人,进行高额收费,提供虚假诉讼服务。
在此,龙陵县人民法院提醒广大群众,凡遇诉讼问题,均可到法院进行咨询,或到本地律所进行了解,对任何网络宣传加强甄别,谨慎选择,避免陷入“假律师”的真骗局。
供稿:赵思雨
原标题:《警惕:“假”律师,真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