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11个国家宪法日。
香洲法院干警
分赴普法最前“宪”,
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
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
给青少年——
一次润物无声的灌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宪法里,有哪些跟未成年人权利与义务息息相关的条文呢?
珠海市第四中学的阶梯教室里,香洲法院民二庭石淼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宪法视角下的未成年人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普法讲座。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石淼法官条分缕析,介绍宪法中的未成年人权利义务“关键词”。
除此之外,石淼法官还与同学们探讨了大家关心的网络欺凌、校园霸凌话题,引导同学们理性解决校园内外发生的小摩擦,切勿陷入欺凌深渊。
给法学生——
一堂紧贴实务的教学
在暨南大学人文学院,一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理论与实务》讲座正在进行。
“电话要么就不响,一响十有八九是诈骗电话。”“我前脚刚下单,后脚推销电话就打进来了。”谈起个人信息泄露,同学们的“话匣子”一下便打开了。而作为法学生,除了要知道如何保护好个人信息,更要进一步探究我国司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发展和实务问题。
讲座由香洲法院南湾法庭崔少俊法官主讲。崔少俊法官以“徐玉玉案”为引,介绍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沿革,详细讲解个人信息的法律概念、法律责任和处理原则等重点内容,还与同学们共同分享了丰富详实的个人信息保护案例。
给人大代表——
一次阳光司法的体验
今天的香洲法院第八审判庭,是法庭,也是“公开课”。香洲区人大代表受邀前来旁听一宗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庭审。
伴随着一声法槌敲击,庭审正式开始。
承办法官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引导双方就用人单位是否应补发离职前工资、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焦点开展辩论。
庭审规范流畅、张弛有序、重点突出,以鲜活的“教材”,彰显法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给社区居民——
一场贴近民生的交流
高新区唐家社区也出现了香洲法院干警的身影。香洲法院高新法庭携手唐家社区,在山房路共同举行宪法宣传活动,一大早便支好了“法律咨询服务台”。
在“上了半年班还没签合同”“隔壁雨棚挡光怎么办”的问询声中,干警们依托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专业严谨的态度,耐心答疑解惑,热情普及宪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努力让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与此同时,提前准备的法律读本、普法资料也倍受欢迎。各式小册子通过法律知识的生活化呈现,加深群众对法律条文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把法治理念根植在群众心中。
给企业——
一波精准解惑的妙招
在香湾街道市民艺术中心,香洲法院唐龙影法官以“构建企业知产文化 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主题,以司法案例为切入点,详细解读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与保护、如何排查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等内容,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招”。
讲座余温未尽,又开始了“你问我答”环节。企业代表踊跃提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法官对企业代表关切的企业诉讼风险防范、劳资矛盾纠纷化解、企业产权司法保护等问题,一一解答,提出相关法律建议,帮助企业管理查漏补缺,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每一次出发,
都是为了
把法律知识传递至人们身旁,
让法治精神浸润人们内心。
香洲法院的普法专列,
下一站又会开往哪里?
敬请期待!
原标题:《“宪”在出发,与“法”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