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进入尾声,今年的“电商大战”也迎来了成果展示,各平台销售数据亮眼,消费热情持续升温。但在广大消费者“买买买”的过程中,商品货不对板、质量堪忧和售后不服务等问题却不时显现,这其中不乏被虚假网购评价误导下单的。
2023年7月,消费质量报曾就针对网购评价中的“好评返现”现象进行调查报道,揭露其中的各种套路。前不久央视曝光一批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也有“网络水军”恶意刷评论的案例。针对屡禁不绝的刷评论、刷单等现象,记者展开了调查。
声音:评价、销量真假难辨
在网络购物时,消费者通常会优先点开评论区,查看此前买家给出的评价,“货品质量太差了”“穿两天就起球不划算”……每当看见这些差评,不少消费者即使再喜欢也会犹豫甚至直接选择不买。然而,当最终选择购买的“五星好评”商品快递到家后,又发现评论区里赞不绝口的商品,实际上粗制滥造、质量不过关。
成都市民张女士在“双11”期间就通过查好评购买了一件秋冬新款黑色连衣裙。“我挑选了好多家商品,这家好评最多,所以买来试试。”张女士表示,自己在网购时喜欢先看评论在做决定,也正是因为这个举动,张女士买到了一件掉色严重、材质单薄的衣服。拿到快递那一刻,张女士便感觉到货物的重量和手感偏轻,当打开快递后一件到处都是线头的连衣裙展现在她面前。她抱怨说:“评论区吹这么厉害,其实是一件差到不行的衣服,以后谁还敢相信评论区?”
在成都高新区工作的廖先生也是一名忠实的网购爱好者,“双11”一开始,他便做好了十足功课,“我一般都会先看评论区。”与张女士不同的是,廖先生查看评论区往往会将全部都是好评的排除在外。“如果大家都很满意这个东西,那这个商品应该不止这个价格,再说了怎么可能有东西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廖先生表示,不少好评如潮的店铺实际上是通过网络刷单来实现的。不过廖先生也坦言,有时候遇见一些商品在评价和问答板块好坏参半,购买这类商品也容易“翻车”。“谁能想到,连差评都有可能是刷出来的?”廖先生说。
调查:网购评价套路多
11月3日,记者在电商平台随机搜索发现,不少评价内容的文字和图片都暗藏猫腻。记者输入“棕色针织毛衣”点击搜索后,页面呈现出了各式各样的商品,在浏览过程中发现一件标称为“学院风毛衣外套女秋冬季2024新款爆款慵懒风加厚短款针织开衫上衣”的商品,标价62.9元,“很好看”“很舒服”“很修身”“很特别”……类似好评占满了商品300+的评论区。值得注意的是,评论区格式均为“文字+图片”,其图片中消费者们身穿棕色毛衣和咖色短裙,站在镜子前进行摆拍。其中一名ID为“广陵跳舞的肉桂”于10月26日发布了一组4张图的“买家秀”,图中人物穿搭十分精致。记者随即进行下单购买,准备进行实际对比。
同样的背景图出现在不同商品的评论区
随后,记者在另一家店铺内看见同一款毛衣,标价39.9元。让记者意外的是,在该商品评论区内,记者发现了同样4张十分精致的“买家秀”,与之前看到的“买家秀”背景非常相似,只是搭配不同文案、不同ID发布在不同价格的商品评论区内。
11月9日,记者收到了网购的棕色针织毛衣。打开快递后,记者发现与宣传中显示的棕色不同,手中的衣服颜色呈现出深咖色,穿在身上偏小、脖子的设计明显不合理,衣服整体与“买家秀”展示的效果不符合。
那么,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刷评论?记者以自有网店需要刷平台热度为由,多方搜索查找,微信添加了一位给视频号、抖音等平台刷热度的刷手八方(昵称)。在聊天中八方告诉记者,目前他这边团队只接受刷视频号、抖音、微博和B站,可以选择刷播放量、转发量也可以选择刷评论,“评论刷好评和差评价格不一样。”以视频号为例,20元可以刷100个爱心、评论是1元1条。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接给商品刷单冲量的业务,八方表示这是团队另外的人在负责。记者随后表示考虑以下,结束了与八方的聊天。
截至发稿日,记者再次点开八方的聊天界面发现,他已经注销了该账号。
观点:多方联动呼吁遏制乱象
近年来,刷量、删差评、虚假评价等行为越发受到关注,该行为不仅扰乱了电商行业正常的交易秩序,还构成了不正当竞争。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开始施行,将“刷单”定义为违法行为。《电商法》第十七条明确将“刷单”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 ,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刷好评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些规定,通过制造虚假的用户评价,误导消费者对店铺和商品的认知,构成了虚假宣传。
莫岱青还认为,刷量、刷好评产生的泡沫数据,不仅会让一些劣质商品得逞,而且在大数据时代,对行业、平台大数据和广告效应也会产生误导,甚至还会影响相关部门的决策,对真正尊重游戏规则的电商从业者来说,这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从民事的角度来讲,虚假数据产生的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实际上,为了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我国对于“网络水军”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日前,针对网购的评价,江苏省消保委也进行发生,称刷出来的“好评”,必须得到“差评”。还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增强辨别意识,将好评、差评与购买数量综合衡量对比,不迷信数据;尽量选择官方旗舰店购买,避免遇坑踩坑。此前,广东省消委会、浙江省消保委以及北京消协纷纷进行了发声。(全媒体记者 何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