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超出交强险限额,侵权人当庭赔偿

超出交强险限额

侵权人当庭赔偿

基本案情:2023年10月19日,被告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被告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仅投保交强险,原告刘某将被告王某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

开庭时双方最初情绪激烈,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调解和安抚,向被告解释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在交强险医疗项下的限额仅为18000元,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因其未投保商业三者险,故应由其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矛盾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被告王某当庭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20000元,实质性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官提醒:商业三者险是汽车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险种,它可以为你在交通事故中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经济上的赔偿。在购买汽车保险时,一定要认真考虑是否购买商业三者险,以及选择合适的保额。同时,要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注意保险期限和续保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和他人提供充分保障,让你在驾驶过程中更加安心。

图文 | 民事庭

编辑 | 王豫蒙

排版 | 史泽人

原标题:《【典型案例】超出交强险限额,侵权人当庭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