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一“典”|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相关案例

2019年8月1日,A公司和甲签订《艺人签约合同》一份。合同约定:1.甲聘请A公司为经纪公司,在合同期间由A公司全权代理甲涉及到的网络直播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2.合同期限:为期三年,自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自签约后立即生效。3.违约责任,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违反合同条款,应按照甲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按照A公司的安排在互联网平台上担任主播,从事网络直播活动。2020年8月,甲单方停止在平台直播活动,并终止履行《艺人签约合同》。A公司与甲协商未果,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因甲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法院在审理后依法支持了A公司的诉求。

法官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此可知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本案中A公司在与甲签订《艺人签约合同》时,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当甲在未和A公司协商,单方面终止《艺人签约合同》时,其终止合同的行为便构成了违约。此时按照法律的规定A公司可以要求甲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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