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低收入农户和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提低促富,促进“土特产”补链延链,近日,浙江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庭院经济1+1”典型案例的通知》,确定10个“庭院经济1+1”典型案例,其中我市4个上榜。

这些上榜案例具体怎么做?一起来瞧瞧~
青田县“一户一田鱼”

截至目前,参与农户共862人(其中低收入农户559人,省级重点帮促村农户303人),发放鱼苗共9676斤。结合低收入农户特色产业直补政策,养殖补助500元/亩,预计每户增收2500元。
遂昌县“一户一箬叶”

目前,已完成垵口、龙洋两个庭院经济试点乡镇培育,涉及低收入农户200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6个、农户500人,共吸纳3家箬叶经营主体参与,可带动低收入农户人均每年增收800元,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农户人均每年增收1600元。
龙泉市“一户一片耳”

八都镇、上垟镇、竹垟乡3个庭院经济示范点域内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50余户农户参与活动,可带动低收入农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
景宁县“一户一窝禽”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为930余户村民发放鸡苗约25767余羽,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帮扶主体与低收入农户合作,开展养殖和销售等工作,逐步扩展至重点帮促村普通农户。预计到2027年,实现“庭院经济1+1”项目户均年增收3100元以上。
原标题:《“庭院经济1+1”典型案例,丽水4个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