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无证驾驶与无证酒驾相撞
双方未及时报警
合理损失有多少
赔偿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2023年11月某日,老王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全南某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老赵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双方未及时报警。次日,老赵陪同老王去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老王住院18天,出院诊断为:右侧肩袖撕裂、右肩胛骨骨折等。花费医疗费共计3万余元,老赵支付了部分费用。


后老王将老赵诉至全南法院,要求扣除已赔偿部分后,老赵再赔偿老王医疗费等损失4万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核算原告老王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为5万余元。
双方都应属于无证驾驶,所驾驶车辆均未及时年审,也没有购买交强险,在乡村道路上行驶均未保持安全车速,谨慎驾驶,因此双方均有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老赵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老王3.5万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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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发全南!无证驾驶与无证酒驾相撞,赔偿责任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