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发生的纠纷。

第一步:协商。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直接协商,寻求和解。
第二步: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三步:仲裁。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环节,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第四步: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仲裁申请书应包括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
时效提醒: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 审:吕万慧
二 审:胡 芳
一 审:邹韵佳
原标题:《【普法小课堂】劳动争议解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