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检察院“两提升一强化” 推进线索移送工作提质增效

2024

“两提升一强化”

仓山检察:推进线索移送工作提质增效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树牢检察监督一体化履职理念,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中枢”作用,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健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协作机制,有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01

以理念为先导 提升线索移送意识

严格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通过召开检委会进行专题学习、组织骨干集中学习、开展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使全院干警强化监督线索移送理念,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是强化职责意识,层层压实责任。

明确案件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间相互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时,必须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登记流转,并定期统计、通报。明确各相关部门“应移尽移”“及时办理”“互相配合”原则,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线索移送工作。明确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的审批程序、移送程序、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二是建立线索台账,强化线索管理。

由案件管理部门建立线索台账,确定专人负责线索发现、接收、移送、跟踪反馈台账,清晰记载每一条线索的发现时间、审核部门、移送节点、反馈情况等体现线索移送运行情况,梳理出线索移送流程图,根据各部门职能,配套制作附表列明各类线索分属业务部门,使线索移送相关情况一目了然。

02

以数据为突破 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一是探索建立数据监督模型,比对筛查成案线索。

探索建立“落实不起诉类轻罪治理检察意见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筛查比对业务数据中的检察意见书发出未回复的情况,清查公安机关应对不起诉类案件的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罚而未处罚的情况。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及时向业务部门提供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的线索14条。

二是加强内部数据跟踪管理,提高线索成案率。

在保障流程畅通的基础上,规范线索数据管理。将线索移送、办理、反馈等流程作为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对移送程序、办理时限、反馈情况及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开展全流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23年以来,共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督促线索成案28条,比上年同期增加37%。

03

双向管理并重 强化目标性成果转化

在把握考核要求,抓好任务落实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施策,以激励促进工作提升,以考核倒逼任务落实。

一、激发内生动力

鼓励以部门牵头深挖监督线索,加大精品案例培育力度。例如,抓住案件管理部门在态势分析工作中的优势,通过专项数据分析、比对,总结出容易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相关罪名,并一一列举可以筛查的方向,步骤。对根据分析筛查成案有积极贡献的个人,实行正向“积分制”管理,在评先评优上予以累计加分鼓励。

二、强化问责管理

将线索移送工作纳入每月制发的《员额检察官(刑检)重点业务核心数据通报》中,对检察人员实行反向“积分制”管理,对于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线索,结合本院制定的《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要求其在全院大会上分析检讨,并将工作指标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倒逼检察人员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

今后,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聚焦检察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履职路径,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法治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仓山区检察院“两提升一强化” 推进线索移送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