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就业吗?需具备什么条件?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就业,前提是要取得在中国的就业资格:

"外国人"是指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定居权的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他们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

外国人就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除经文化部批准《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外,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证,经批准并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该外国人凭该《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到中国驻外国的领馆使申请职业签证(即“Z”字签证)。外国人应在入境后15日内持就业许可证书和职业签证向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30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证》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具体申办程序是:用人单位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即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持F字(访问)、L字(旅游)、G字(过境)、J—2字(临时记者)和C字(乘务)签证、Q字签证的外国人,未经劳动人事部门同意不得就业或谋职。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原标题:《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就业吗?需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