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赡养吗?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

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

这句话我们从小便耳熟能详

但这是否意味着

只有父母抚养子女

子女才应当赡养父母?

六旬老父患病在床需要照料

三位女儿认为父亲年轻时

没尽到抚养她们责任

因此拒绝支付父亲的赡养费用

我们来看看大化法院在

这起赡养费纠纷是如何判罚的

基本案情

吴明(化名)与原配育有达凤(化名)、达花(化名)、达丽(化名)三个女儿,在原配去世后,吴明于2002年与李晴(化名)结为夫妻并生下女儿达婷(化名)。

2023年8月至10月,吴明因脑出血、脑梗死、肺气肿等多种疾病多次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吴明全由妻子李晴及小女儿达婷负责照顾。他希望达凤、达花、达丽三个女儿能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但三个女儿果断拒绝,每人塞给父亲1000元后便不再过问。吴明遂将三个女儿诉至大化法院,要求她们与小女儿达婷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并履行赡养义务。

“他以前没养我们,我们凭什么要养他!”三姐妹认为当年父亲和后妈再婚后就搬到了后妈家,之后便对她们不闻不问,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如今她们也不愿意去赡养父亲。"而且我们现在都已经出嫁,要照顾各自的公婆孩子,生活也不宽裕,拿什么去养他?况且他自己有退休工资、低保,够养自己了!”三姐妹拒绝的态度十分坚决。

法院审理认为

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大化法院作出判决:

一、被告达凤、达花、达丽每月月底前分别给付原告吴明赡养费500元;

二、被告达凤、达花、达丽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分别各向原告吴明支付医疗费2988元;

三、原告吴明自2023年12月1日起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护理费凭正式票据,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被告达凤、达花、达丽及小女儿达婷各承担四分之一,限于费用实际产生后十日内结算支付;

四、驳回原告吴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为什么这样判?

关于赡养费和医疗费

原告年满66岁,患有脑出血、脑梗死、肺气肿等多种疾病,现已无劳动能力,主要依靠低保和养老金生活。因原告的情况的确需要子女的赡养,其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及医疗费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赡养费的金额,参照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并结合原告实际情况确定,考虑到原告目前身体状况欠佳,确实存在长期治疗的客观需求,故每月赡养费酌定为2000元。由三被告及小女儿达婷各自承担五百元。

原告在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因多种疾病住院治疗,花费的医疗费自费部分及住院护理费15955元应由四个女儿共担。

关于父亲未承担抚养义务的问题

三被告均称,原告在母亲去世后未对她们尽到抚养义务,因此她们并不应该承担赡养原告的义务。

经查,三被告母亲病逝时均已年满十八周岁,而且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1.父亲没履行好抚养义务,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两项义务不是相互依据的对向性关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2.履行赡养义务只需给付老人基本生活费就行了吗?

除了经济生活上照料更要在精神慰藉上赡养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虽然家庭中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是特别深厚的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

弘扬家庭美德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应当敬老爱幼

互帮互助、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这正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赡养

抚养道德观在立法层面上法律制度的展现

原标题:《以案释法丨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赡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