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丨盐山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来看看长啥样

近日,盐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并应案件当事人申请,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制式《离婚证明书》。

该案原告与被告双方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发生矛盾,遂向盐山法院诉请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调解。经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作出处理。民事调解书送达生效后,承办法官应双方当事人申请,向其双方出具并送达《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日及夫妻关系解除日等基本信息,隐去了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和与婚姻状况无关的隐私信息,较裁判文书相比更加便于保管携带,同时较好的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盐山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聚焦能动履职,将“群众有所需,法院有所为”作为司法为民的落脚点,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首份《离婚证明书》的发出,是盐山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保护当事人隐私,提供司法延伸服务的积极实践。

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1、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其解除时间的证明。

2、《离婚证明书》记载什么内容?

《离婚证明书》内容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离婚生效的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

3、为何要出具《离婚证明书》?

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只能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因裁判文书特殊性,《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址、子女抚养、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身体状况等不方便外人知晓的隐私内容进行详细记载。当事人离婚后在办理再次婚姻登记、房屋过户、银行贷款、户口迁移等事项时,往往需要出具裁判文书证明婚姻状况,个人隐私就会公然暴露在他人面前,会给当事人带来尴尬、困扰以及不便。且《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页数多、内容杂,容易污损缺失,携带保管极不方便。

盐山法院《离婚证明书》封面朴素,左侧印有《民法典》相关条文,右侧印有当事人基本信息,内容记载简单,不涉及具体案情和个人隐私内容,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采用加厚硬卡纸制作,不易污损,具有易于保存、方便携带等优点,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提供便利。

4、《离婚证明书》的效力如何?

《离婚证明书》是证明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与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需要在民政局等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明书》是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一般在人民法院调解、判决离婚,且裁判文书生效后由法院出具。

温馨提示:《离婚证明书》由盐山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而出具,通过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向作出裁判文书的办案庭室申请开具《离婚证明书》,经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出具。

原标题:《能动履职丨盐山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来看看长啥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