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 执行火热——潢川法院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民意、取信于民,5月23日上午,潢川法院开展2024年第十七次“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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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开始前,本次行动负责人陶炳礼作动员讲话,要求全体执行干警紧盯执行工作质效目标任务,严守执行纪律,带着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指标。同时,通过案件执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执行干警们按照计划奔赴现场突击执行,拉开了这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

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秉承“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理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对消极抵触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措施,既做到善意文明执行,又切实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威慑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成果一览

截至下午5时,此次集中执行行动足迹遍布白店、隆古、谈店等8个乡镇,共传唤10名被执行人到法院,经过法治教育,4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4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本次行动涉及案件24件,执结案件8件,到位标的达38.7万余元。

司法执行任重而道远,还需策马扬鞭。下一步,潢川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涉企、涉金融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执行行动,发挥集中执行优势,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推动执行工作再结硕果。

郑重告诫

凡在潢川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及时履行义务,若拒不履行,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将在行动期间依法采取拘传、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潢川县人民法院将全面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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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夏日炎炎 执行火热——潢川法院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