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源共治 | 政协+法院联动协同 离婚纠纷巧妙化解

5月21日,是“政协委员驻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的第一个“政协委员联络日”,这天,政协委员联合速裁团队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许某芳与被告李某丰经人介绍相识,二人典礼后于2014年生育女儿李某一,2018年补办结婚登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生气,女儿出生后二人仍旧争吵不断。原告认为这样的环境不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办理过程

了解案情,确定方向。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和意愿,被告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但就女儿抚养权的问题双方依旧争执不下。鉴于该案涉及到未成年权益维护问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于5月21日的“政协委员联络日”在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同时邀请诉前调解工作室的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工作。

协同配合,共解纠纷。经了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并非不可调和,承办法官和政协委员遂决定先进行调解和好工作,希望原被告双方能够珍惜彼此、互相体谅,为女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但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二人离婚意向十分明确,见二人态度坚定,承办法官和政协委员便就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与原被告双方展开深入沟通。围绕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和政协委员共同商讨调解方案,针对性展开后续调解工作,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结合原被告双方经济情况、孩子成长环境等因素进行全方位剖析,告知双方即使离婚后分开生活,也要主动履行共同监护、共同抚养、共同教育的义务,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承办法官详细向原被告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逐步引导原被告双方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

心结消解,纠纷化解。在承办法官和政协委员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做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保证会共同抚养孩子长大。至此,这场纠纷圆满结束。

“政协委员联络日”司法为民的脚步永不停歇。临漳法院将坚持以“协解纷争,法护民生”为宗旨,依托“政协委员驻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推进政协委员履职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解纷工作合力,提升实质解纷效率,努力实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方群众,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力度”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司法“温度”。

原标题:《三源共治 | 政协+法院联动协同 离婚纠纷巧妙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