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 | 会昌曝光8起“酒驾”典型案例!

为防范化解酒驾醉驾肇事风险,营造良好道路通行环境,按照省公安厅“五一”假期交通管理工作部署要求,会昌公安交警部署在4月30日至5月5日,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想必很多人都知道

但生活中

却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铤而走险

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给交通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当事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63.15mg/100ml

▲当事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78.44mg/100ml

别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对于这种行为

交警部门必将严惩

会昌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02月27日16时15分,欧某在会昌县红旗大道,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右水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6mg/100ml)。警方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案例二

2024年4月23日10时13分,余某在会昌县周田镇路段实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右水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4mg/100ml)。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案例三

2024年4月11日23时57分,陈某在会昌县沿江路路段,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庄口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4mg/100ml)。警方依法作出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案例四

2024年4月12日0时10分,罗某在会昌县沿江路路段,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庄口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4mg/100ml)。警方依法作出罚款27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案例五

2024年4月17日10时35分,吴某在会昌县小密圩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江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9mg/100ml)。警方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案例六

2024年4月19日19时52分,胡某在会昌县西江镇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西江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1mg/100ml)。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案例七

2024年4月2日9时51分,李某在会昌县筠门岭镇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筠门岭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案例八

2024年4月24日16时38分,吴某在206国道会昌县周田镇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筠门岭中队查处(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65mg/100ml)。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酒驾、醉驾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酒驾醉驾害人又害己!会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原标题:《生命无价 | 会昌曝光8起“酒驾”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