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发布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学校应坚持集中供餐的公益性定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侵占学生利益。
《意见》提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以及采取校外供餐方式供餐,应落实“零租赁”政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承包费、管理费、“人头费”和“托管费”,严禁转包、分包。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餐费监管,保证饭菜卫生安全和营养健康、价格基本稳定,并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不得包而不管、一包了之。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应实施“明厨亮灶”,对食堂关键控制区域(含档口)进行实时监控。在学生食堂醒目位置设立并标识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席,设置陪餐记录本,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每个食堂陪、餐餐陪、同餐同品同质同价陪、学生集中用餐时段全程陪”的陪餐制度。鼓励学校配备快检设备,对食材质量进行筛查自检。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其他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别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学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评价考核;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各级政府要推进包保制度,组织市县乡级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按照层级对应包保学校食品安全。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深化落实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部署,持续完善规范日常监管有效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餐饮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建立全省供校食材质控交易平台,实施供校食材全流程信息化追溯;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至少向学校主管部门和包保干部通报一次涉及其所属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日常检查、案件查办情况。

学生正在享用营养午餐(陈旗海 摄)
△更多资讯请下载掌上安义APP
来源:大江网
编辑:刘晶
责任编辑:熊晔
审签:余长青 杨汉煌
新闻热线:0791-83411920
特别声明 文中所用图片、文字部分来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或沟通许可事宜。
●喜讯!全省综合考核,安义两个第一等次!●谭伯乐实地调研外贸出口工作●谭伯乐主持召开当前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会●熊明在安义县调研●全市新闻宣传重点工作动态会商会在我县召开●安义:血吸虫病的历史与防治●外国友人看中国新农人新质生产力|不走寻常路的“理工男”利蒙更多安义权威资讯,请下载app“掌上安义”。
小编很努力!
喜欢就请点个和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安义发布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江西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