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老师殴打后跳楼去世,教育局回应

黔微普法

基本案情

4月8日,湖南长沙一家长爆料称,孩子被长沙县天华中学老师言语辱骂并殴打,最后在学校跳楼自杀。此事引发网友关注。

图源抖音

该家长发文称,天华中学某地理老师在下午第一节课课堂时间殴打孩子。“重拳打在我女儿头上、身上,然后谩骂叫嚣长达5分钟。课后女儿毫不犹豫,径直走出课堂,一路小跑上了五楼,爬到栏杆上就直接跳了下去,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去世。”该家长提到,自己是在看了视频之后才知道孩子经历了什么,并希望能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资料显示,长沙县天华中学是由长沙经开区与长沙县教育局联合打造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的初级中学。学校建于2018年,占地面积56.5亩,规划48个班办学规模;现有专任教师152人,其中中小学高级教师15人,教师中研究生学历达25%。办学四年多,学校先后获得了“长沙县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长沙县初中教育教学常规视导评价一等奖” “长沙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贡献奖”、“湖南省集体备课大赛最佳组织奖”等多个奖项。

图源长沙县天华中学微信公众号

9日上午,海报新闻记者致电长沙县天华中学,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直接挂断电话。针对此事,长沙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昨天(8日)在第一现场会同公安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与调度下进行处理。后续处理结果将在官网公布,向社会公示。”另外,她表示,这一惨痛事件发生后,学校积极配合,第一时间救人。“这个孩子发生事情之后,是学校第一时间打120,送到长沙市第八医院,全程都有老师陪同。”

“学生被老师殴打后跳楼去世”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么,辱骂、殴打他人会受什么样的处罚,辱骂殴打导致他人死亡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贵州荣灿律师事务所黄登宽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作如下解读:

律师解读

一、辱骂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该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如下: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一般的,可以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该怎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都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三、辱骂他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应该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四、殴打他人构成犯罪的应该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论是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殴打他人构成犯罪最高均可判处死刑。

五、教师辱骂、殴打学生,造成学生跳楼自杀的,学校或者教师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教师辱骂、殴打学生后直接导致学生自杀的,有直接因果关系,并且教师希望或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关于学生在学校内自杀死亡的情形,学校依法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学校没有过错,学校及其管理人员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且发生了重大的后果,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负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可能涉嫌构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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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延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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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建议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教育学生应循循善诱,因材施教,要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尽到监管职责。同时,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管理,注重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和谐的校园师生关系。

原标题:《学生被老师殴打后跳楼去世,教育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