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律有援 | 为热爱奔赴山海,听一听他们的援助故事①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组织实施的一项法律援助工作,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到中西部律师资源不足的地区服务一年,为当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浙江从2009年开始每年组织律师参加“1+1”行动。2023年9月,我省选派张建、许相如、冯涛、楼燕燕、陈磊、顾奇誌等6名律师赴广西、贵州、青海、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地开展为期一年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

援助时间过半

来听听他们发生了哪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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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涛:

不辱使命,不忘初心

援助律师:

冯涛,浙江端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援助服务地区: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

2023年,为践行人民律师的“律心”,我志愿申请参加为期一年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事务所举行的欢送会上,嘉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云飞对我提出四点期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履职尽责担当,三是严守工作纪律,四是确保安全健康。我当即表态,必定做到 “四个坚定”:一立场坚定,二信念坚定,三服务坚定,四价值坚定。

我援助的地点是青海省都兰县,位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东南部,都兰在蒙古语里意为“温暖”。县人民政府驻察汗乌苏镇,距州府德令哈市205公里,省会西宁市428公里。行政区域面积45270平方千米,常住人口不到7万人。来到都兰县司法局后,日常工作包括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宣传讲座和培训、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提供各类建议等,在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帮助下,我很快适应了都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节奏,各项援助工作都比较顺利地开展起来。

来到都兰县接受指派的第一起案件,是对王某某盗窃罪提供法律援助案。经调查被告人王某某曾多次实施盗窃枸杞行为,总价值为14169.5元。庭审中,我总体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触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合法,适用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考虑到王某某主动返还所盗物,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且其家庭生活压力较大,我建议量刑从轻并适用缓刑,减少罚金数额,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去年9月的一天,孙某夫妇俩无奈地走进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由我接待并详细了解案情。经交流,我发现当事人诉求诉讼标的不高,且属于邻里纠纷,如选择诉讼则可预见社会效果不佳,且不利于邻里间日后相处。经我耐心劝导,当事人同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于是我趁热打铁,冒雨跟着当事人上门调解,耐心沟通,说法释理,终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双方达成和解。

截至目前,我已经办22起法律援助案件,其中18起刑事案件、4起民事案件;开展了五次普法讲座;参与了38次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的见证;参加了3次检察院的听证会;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时,参与审核合同和政府文件12件次,其中10次修改意见的建议被采纳。

REC

作为一名来自红船所在地——浙江嘉兴的志愿律师,我将不辱使命、不忘初心,继承“红船精神”,始终心系民生,在都兰县扎扎实实做好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实现报效国家的人生价值,为浙江律师增光添彩!

顾奇誌

谱写奉献的青春之歌

援助律师:

顾奇誌,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援助服务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

2023年是我执业的第四个年头,在家人和律所的支持下,我报名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经各级司法局、省司法厅及基金会的审核,有幸成为一名律师志愿者,深入辽阔无垠的内蒙古大草原,为当地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寻求法律援助的人往往是弱势群体。在我辩护的一起涉嫌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事案件中,受援人已72岁高龄,文化程度低,家境十分困难,自身还存在严重疾病,在会见过程中可明显感觉到他的彷徨与不知所措。在援助这类人群时,我们一方面要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尽可能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作解释说明,纠正他们存续多年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也要拿出足够的耐心和同理心,对其心理进行有效疏导和抚慰,既要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唯此才能达到“春风化雨”的效果,使他们感受到国家法治的力量和法律的人文关怀。

在法援工作的第一个上诉代书案件里,我了解到两人因邻里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受援人在冲突过程中为防止行为人(其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他人受伤)逃离现场实施了必要的阻拦行为,过程中行为人摔倒并构成伤残。一审法院认为受援人在此过程中应立即报警寻求合法途径加以解决,但其阻止行为人关门并在推挡过程中导致行为人倒地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诉状中,我从受援人阻拦行为的合理性,阻拦行为与行为人损害之间的因果等方面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了质疑。此案让我深刻体会到,真正的法律,绝不仅是抽象的逻辑,更是关乎每一个人命运的鲜活故事,生活中许多受援人想要的,往往更多只是一份尊严和公道。

截至2023年底,我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137人次,办理民事诉讼案件3件,刑事诉讼案件8件,刑事认罪认罚案件21件,代为起草法律文书14份,参与信访案件处理6起,开展普法宣传讲座4场(提供行政执法课件1份),期间还参与了根河市行政案卷评估工作、根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讨论工作、根河市企业法治体检工作等。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我相信从基层的法律援助做起,能帮助更多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能更好地以自己的力量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作为一名90后党员律师,我为我的选择而自豪,我将用我的真诚、热情和坚持,去谱写这首奉献的青春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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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律有援 | 为热爱奔赴山海,听一听他们的援助故事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