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天河有人“被骗”十几万元!附免费法律咨询→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来临之际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

公布202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希望通过案例示警

倡导商家诚信守法经营

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提升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

(文末附免费法律咨询参与方式)

案例1

警惕“免费美发”陷阱

切勿因小失大

案情简介

天河区XX美发店在消费者接受美发服务过程中,以免费体验、免费检测为诱饵,向消费者推销店内其他服务,商家在未告知需收费的情况下,向消费者进行收费的服务项目,商家还提出可通过充值享受本次服务优惠价,充值金额越多,优惠力度越大。很多消费者听信了商家的推荐,选择了预付款消费。

事后当消费者对商家提供的服务感到不满意,要求退回所交预付款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退款。

查处结果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线索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商家进行检查。

经查,天河区XX美发店存在不明码标价收取消费者费用和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不予退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规定,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天河区XX美发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52500元。

警示提示

近年来,美容美发服务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商家原来宣称的免费或低价体验可能变成高额消费。针对美容、美发预付消费,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

1.多比较,慎选择。消费者要选择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好的商家,尽量避免选择预付消费项目。

2.量力而行,理性办卡。不贪图便宜,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消费方式。

3.签订合同,细化约定。认真阅读商家的协议、合同条款,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保存证据,及时维权。保留好发票、相关凭证或服务单据。

案例2

警惕购买“星期狗”、“礼拜猫”

案情简介

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不断升温,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宠物消费,由此引发的宠物消费纠纷日益增多。

近期,部分消费者反映在天河区XX宠物店购买宠物猫、狗,在一周左右时间内,宠物出现犬瘟、犬细小病毒、犬冠状病毒、猫瘟、耳螨等病症,有的宠物在购买后短期内出现死亡问题,当消费者因宠物得病或死亡原因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赔偿要求时,均遭到拒绝,造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查处结果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后,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公安、街道等部门对当事人涉嫌消费侵权违法情况进行检查。

经查,天河区XX宠物店与消费者签订的《宠物购买协议》条款,减轻或者免除商家自身责任,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天河区XX宠物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80000元。

警示提示

针对宠物消费纠纷,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

1.尽量选择线下购买宠物,选择正规的、证照齐全的商家进行消费;

2.购买宠物前要订立合同并保存好交易凭证,可以约定在交付宠物前对宠物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宠物健康情况约定在合同中;

3.购买宠物前,详细了解宠物的市场价格,不要贪便宜购买与市场行情相差较大的商品。

案例3

培训中途更换老师

课程质量引起争议

案情简介

学生小刘于2023年1月1日与广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国际艺术教育英国研究生VIP指导服务合同》,并支付了11.76万元培训费用,学习途中负责培训的主导老师离职,商家未及时将情况告知小刘,也未安排同等水平的老师继续跟进小刘的课程,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沟通未果,消费者就商家违约行为向政府热线12345投诉。

查处结果

接诉后,天河区消委会及时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启动多元化调解机制,组织辖区司法所、公益律师、投诉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经天河区消委会沟通协调,促使投诉方与被投诉方在违约金、课程费用、服务费用三个重大分歧点上达成一致意见,广州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扣除已上课程和提供咨询服务的费用外,退还小刘94001元,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圆满解决了争议。

警示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在培训之前,消费者应该与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对教学质量、教学时间、教学方式等培训服务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当培训机构无法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时,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案例4

逛街进店抽大奖

小心新型骗局

案情简介

广州XX通讯设备商行通过“免费领手机、送平板”的宣传,诱导消费者参与商家举办的扫码抽奖活动,抽奖奖品是平板电脑或品牌手机,然后引导消费者进行充值,才能兑奖。

在抽奖过程中,商家没有对活动的中奖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兑奖条件等信息对消费者进行公示和告知,并设置了一定的兑奖条件,影响消费者兑奖,商家还存在未经中国电信授权,擅自使用抬头为“中国电信”业务受理单,诱导消费者签订充值合约的违法行为。

查处结果

经查,广州XX通讯设备商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广州XX通讯设备商行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警示提示

针对近年来,商家利用免费抽奖,诱导消费者充值的违法行为,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

1.面对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不要贪图便宜,不要被“虚假抽奖”的套路所欺骗,不要轻易将手机交由他人操作,避免造成钱财损失。

2.在消费过程中,不要向他人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支付宝账号等。

3.消费者在兑奖过程当中产生争议,应及时报警或者拨打政府热线12345投诉。

案例5

免费“三选一”

宣传不兑现

案情简介

天河区XX连锁饮品店品牌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饮品推广活动,活动承诺所有在品牌方官方小程序上获取“饮品免费券”的市民,均可以在属下门店免费购买规定的三款饮品。

活动中,某门店由于制作成本原因,在没有经品牌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下架品牌方对外承诺的一款饮品,活动宣传承诺每天给市民免费购买的饮品品种由“三选一”变成“二选一”,商家也没有在官方小程序和门店作出下架或停售的说明,消费者对商家涉嫌侵权行为向政府热线12345投诉。

查处结果

经查,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天河区XX连锁饮品店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警示提示

广告宣传是企业竞争的正常经营手段,应本着真实、全面、准确、客观的精神,商家出于制作饮品成本的原因,在没有经品牌方同意及任何说明情况下,擅自下架对外承诺免费饮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当群众发现商家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时,可以拨打政府热线12345投诉举报。

案例6

婚介服务陷阱多

心动不如慎行

案情简介

近年来,婚介行业发展迅速,同时也出现该行业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不透明等乱象,投诉热度逐年增长。

天河区XX婚介公司与消费者刘某签订了《婚姻介绍一对一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商家为刘某提供一对一婚恋服务,安排不少于12位约见对象等服务,商家按约定收取服务费68800元。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由于商家安排的约见对象不符合刘某要求,消费者提出和商家终止合同,并要求退回所收服务费,双方对纠纷协商未果,刘某向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查处结果

经查,商家与刘某签订了《婚恋一对一服务合同》,在服务期间,商家向刘某推荐的约见对象的条件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与退费的要求正当合理,商家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无理拒绝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天河区XX婚介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5867元,罚款45867元,合计罚没金额人民币91734元。

警示提示

针对婚介服务消费纠纷,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

1.选择证照齐全的婚介公司。

2.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服务价款或者费用、数量和质量、等条款要做详细约定,不要轻信婚介公司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凡是承诺必须全部写入合同。

3.注意查看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是否进行公示,做到清楚明白消费。

4.注意保留包括服务合同、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

5.注意留存协商和签约过程的相关证据。

好消息!

今天下午

天河区司法局特意邀请

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专长的律师

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

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服务

3月16、21日

现场持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具体值班时间和律师

具体地点

天河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明法阁

(天河公园内粤晖园对面)法律书吧

近年来

天河区积极

疏解消费堵点痛点难点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

乐享高品质消费

推动消费持续扩大

素材来源丨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司法局、天河区法治宣传

编辑丨房丽华

出品丨天河区融媒体中心

转载请注明丨广州天河发布

原标题:《警惕!天河有人“被骗”十几万元!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