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起合同纠纷中,安徽某建筑劳务公司因承建池黄高铁某段站前工程需要,于2021年在黄山区某隧道物资经营部采购五金材料共计15万元,并出具15万元欠条一张。黄山区某隧道物资经营部多次催讨无果,2024年1月6日,法院将此案委派给黄山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某建筑劳务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前一次性付清15万元材料款,某隧道物资经营部自愿放弃利息的诉求,并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跨前一步,矛盾止于未诉。黄山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林楷平谈到:“黄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在防止矛盾激化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农民工高效便捷低成本处理纠纷的需求,也保障项目能够继续推进、顺利施工。”
铺路架桥起宏图,池黄高铁建设热火朝天,黄山区法院则以讲大局、惠民生的法治之力强服务、强保障,助推高铁建设跑出“加速度”。

文字: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编辑:汪静
校对:陈念
审核:陈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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