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3月即将到来

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

哪些与你我有关?

我们的生活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

快来一起看看

▶关乎“一老一小”,3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关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指南和大纲的相关要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掌握与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重要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规定,以及基于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有关要求。

图源|视觉中国

▶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违者最高罚3万元!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判定酒驾有新标准,3月起实施!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酒驾最新检验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20mg/100mL,就属于违法行为。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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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五部门进一步明确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和程序

为促进我国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告提到,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需满足下列条件:生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出口本企业生产产品;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流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及二手车展示、销售场所,具有汽车销售或贸易经验;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能力,雇佣至少3名鉴定评估专业人员;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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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新规出台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4年3月15日起施行。

《规定》针对实践中假冒国企央企、知名民企和外资企业违法行为,聚焦违法行为查处、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加强身份核验、实行信息比对核验、完善撤销程序、对已立案查处的企业不予登记、严惩不法中介违法行为等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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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制定重要“办法”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旨在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方面,办法明确,国务院国资委根据中央企业考核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情况,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降级或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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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发布处罚规定

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予以细化,明确了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等六种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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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互免签证协定施行后,去泰国短期旅行说走就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中方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和泰方持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对方国家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对方国家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对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说“不”,买保险越来越“放心”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其中在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方面,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销售时告知身份、相关事项,提示责任减轻和免除说明等。

▶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法律效力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决定》明确电子发票的定义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的职责。

▶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规则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通知》提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完善现货市场规则,适当放宽市场限价,引导实现调峰功能,调峰及顶峰、调峰容量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市场不再运行。

昆明市总工会全媒体新闻中心

来 源:四川发布客户端、江苏工会、网信重庆

编 辑:唐丹梅

原标题:《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