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愉
中国前驻圭亚那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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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任国际法院大法官——倪征燠(上)
正文
东京审判 严惩元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盟国约定依法对日本战犯给予法律制裁,为此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于1946年5月开庭。
倪征燠在法庭上正与其他检察官商讨(左为向哲浚,中间为倪征燠)。
第一批受审的是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罪大恶极的甲级战犯,多为实施对华侵略的元凶。但是,由于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对东京审判不予重视,以为这是一场“战胜者对战败者的官司”,无需提出什么证据,而法庭实际上依据的是英美法系的有关规则,加之为战犯们辩护的美国律师蓄意制造障碍,越发助长了土肥原、板垣之流的嚣张气焰,使审判出现了大逆转。如果不能举出铁证,战犯们就不会认罪,难处极刑。这根本无法向受尽磨难的中国人民交代,更无法慰藉死于日本刀枪下的同胞们的在天之灵。
倪征燠(右一)与同事在日本陆军省档案库取证。
1947年,倪征燠从国外考察回来,应邀担任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处的首席顾问,直面危难处境。他沉着应付,积极谋划,和中国检察处的成员在各地多方寻找可能提供证据的重要证人,并设法进入到已被封闭的日本前陆军省旧档案库,查找有关土肥原和板垣的罪证。倪老在回忆录中写道:
这里必须指出,审判日本战犯,从国际法意义上来看,主要在于维护世界秩序、主持国际正义,而不是‘以牙还牙’的单纯复仇主义。但是,日军侵华所造成的死亡人数达3000万,财产损失难以数计,若对主要战犯不予严厉惩处,还能说是什么维护世界秩序、主持国际正义?我们还有何面目回国见江东父老?
1947年9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时,倪征燠诘问侵华元凶板垣征四郎。
正是出于维护国际法制和国际正义的严正立场以及强烈的爱国主义信念,面对土肥原和板垣使出的各种抗辩伎俩和不光彩的手法,倪老都给以迎头痛击,并义正词严、依法据理、证据确凿地与这些侵华元凶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最终通过国际法庭于1948年12月判处东条英机等甲级战犯极刑,把他们送上了绞刑架。
倪征燠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门外留影。
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丧钟为谁而鸣》纪录片,再现了倪老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大义凛然地诘问战犯板垣征四郎的历史画面。回忆当时的场景,倪老说:“这时候我觉得好像有亿万中国同胞站在我后面支持我的指控,使我几乎泪下。”
倪老的浩然正气完全压倒了战犯们的鬼蜮伎俩,使他们如坐针毡!倪老初登国际舞台、维护国际法尊严的历史壮举,使人永生难忘!
呕心沥血 贡献良多
1956年10月,倪征燠一家在天安门广场前合影留念。
倪老从1956年入外交部,到在国际法院卸任回部办理离休,前后历经40余载,办案无数,为我国对外关系中一些重大事件提出过宝贵的法律意见,如他直接参与了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的讨论和起草,并自始至终参与办理了1979年至1984年历时近5年,轰动世界的美国法院关于湖广铁路债券诉讼案。
倪征燠参加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时的留影。
他还以中国代表团成员或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过一些重要国际会议,如联合国海底委员会和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倪老曾代表中方代表团参加了《海洋法公约》最后文本的起草委员会工作。公约要用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写成。每一种文字都要有一名协调员负责。中文协调员是倪老。协调员不仅要保证其负责的文字的公约各条款能准确地反映各国达成的协议,还要兼顾各种文本的统一和一致,是一项非常艰苦、细致的工作。
倪老博学多才,除对母语中文有很高的文字造诣外,还精通英文、法文,对日文、拉丁文等也熟知。新中国成立后倪老又曾刻苦学习俄语,达到能教授俄文并能对俄文文件进行定稿的水平。
倪老通晓俄文,也曾在海洋法会议上引出一段故事来。
起草委员会有一次讨论公海捕鱼权的条文,倪老发现俄文本的用语有过分扩大沿海国捕鱼权的迹象,对大国有利,对发展中国家不利,而且针对一般属于北方海域的鱼种,这种译法显然是有意识的。倪老当即指出问题时,苏方代表支吾其词,难圆其说。后送交联合国秘书处的俄文翻译组核实,认为译文确有错误,不得不加以改正。
一些委员也惊叹倪老的博学,说不是倪老提出,险些被蒙混过去。苏联代表曾在会上辩解说这是一时疏忽,对由此引起的混乱表示歉意。中国代表团副团长沈韦良发言说“希望以后不要再疏忽”,引起一阵笑声。
倪老一生在外交部任职时间最长。对此,钱其琛同志评价说:“新中国成立后,倪老长期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参与处理了大量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他不为名利,不求闻达,埋头钻研,为新中国的外交和国际法事业呕心沥血,贡献良多。”
法学泰斗 杰出法官
倪老既有丰厚的司法实践经验,也有很高的法律理论造诣。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他结合外交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地、高水平地发表了大量有影响的论著,如《国籍法中的司法管辖问题》《船舶碰撞事件中的法律问题》《领海宽度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关于水域划界问题的实践》《关于国际海底的法律制度》《领海上空的法律地位》《关于外层空间的国际法问题》《关于国家管辖豁免的理论和实践》等等。
他还诲人不倦地培养和指导了许多年轻的国际法工作者和外交工作者。
1987年和1991年,倪老先后当选为国际法研究院候补院士和院士。国际法研究院是世界上享誉最高的国际法学术团体,其院士都是在国际法学术上有卓越成就者。倪老不愧为法学界泰斗,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声誉。
2000年10月,倪征燠参加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设立“倪征燠奖学金”命名仪式,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荣誉室内拍照留念。
2000年,倪老的母校——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决定设立以倪征燠命名的奖学金,鼓励学习国际法和中国法最优秀的学生,并于10月9日举行仪式。倪老以94岁高龄远渡重洋,回到阔别70年的母校,受到了热烈欢迎。
纵观倪老一生,为救国救民,矢志学法,教法、用法、司法,未离开过一个“法”字。他埋头钻研,不停追求,锲而不舍,以法律为武器,与各种恶势力进行斗争,最后荣登国际法学界的最高殿堂。
他未辜负祖国的信任和联合国的重托,从1985年2月至1994年2月在国际法院法官整整9年任期内,认真参与每个案件的审理,孜孜不倦地阅卷,查找资料、案例,严格依法办事,本着伸张国际正义和促进国际争端之和平、公正解决的责任感,撰写对案件的法律意见。他客观的公正立场和热情和蔼的为人,博得了其他法官的普遍称赞和尊重。
2003年9月3日,97岁高龄的倪老与世长辞了。倪老的辞世是中国和国际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举世震动,唁电唁函从世界各地如雪片飞来。
时任国际法院院长的史久镛法官说:“倪老凭其渊博的学识、扎实的业务、勤奋的工作、和蔼的为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国际法领域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在与其共事的同事和朋友们当中,受到普遍的称赞和尊重,成为后人学习的楷模。”
其他在国际法院的现任或前任法官们也陆续发来唁函或唁电,对倪老倍加赞扬。
1994年2月,倪征燠结束国际法院法官9年任期临别之际,法院全体同仁赠送的签名留念铜牌。
其中这样的赞誉比比皆是:
“倪法官的敏锐智力,加上他广泛的经验和阅历,使他成为国际法院内备受尊重的人物。”
“他是一个充满智慧和在国际法方面有崇高素养的人。”
“他确实是我一生中遇见过的最完美的人中的一个。”
“他指挥若定的判断力、他的专业知识的权威性,以及他的人格品德,使他不仅成为他当年在任时的后辈法官们,而且也是以后新继任的法官们产生灵感的源泉。”
“他是一个卓越的人和伟大的法官。”
国际法院后任法官佛朗西斯科·瑞则克在唁函中说:“虽然我和倪法官从未谋面,但我十分赞赏倪法官做的工作,并且从他在法院撰写的文书中学到了许多东西。”
中国国家海洋局的唁电说:“先生作为海洋法学界的泰斗,在历届海洋法会议期间,以其渊博的学识有力地维护了我国的海洋权益。先生对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
台湾东吴大学校友总会会长陆润康先生在传真中说:“倪公对国家之贡献多矣,今以97高龄安然长逝,福寿双全,留给后人的又岂仅是‘高山仰止’的崇敬而已。”
大陆东吴大学校友总会的唁电说:“先生为了国家利益和国家尊严,为了提升祖国的国际地位,为祖国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贡献出毕生精力。”
倪老以他的辉煌业绩和高尚人品给联合国国际法院的法官们、国际法学界的同事们留下了深情的和无尽的思念。这充分证明了“如果在国际法院里没有占世界人口1/4的中国的法官,那是不可想象的”这句断言的深邃含义。
2003年2月6日,史久镛法官当选国际法院院长,时任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致贺电。
史久镛法官在2003-2006年担任国际法院院长期间与其他法官的合影。
1994年2月,倪老在国际法院的任期届满后,时任外交部法律顾问的史久镛教授被选为国际法院法官,到2003年任满后,又连任一届,其间还曾任法院副院长和院长。
可喜的是,新一代具有丰厚的国际法学识和实践经验的高级外交官正在茁壮成长,无疑其中将会不断涌现出有能力的优秀法官,继续保持与国际法院的良好合作关系。
原标题:《新中国首任国际法院大法官——倪征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