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示。举报电话:022-29360096。
一、案号: (2024)津0114执1134号
被执行人: 天津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25661292253
法定代表人: 刘立平
立案时间: 2024-01-18
执行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3)津0114民初673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天津市花千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天津汇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32258.36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承办人: 韩法官
失信状态: 已发布
失信到期日: 2026-02-21
二、案号: (2023)津0114执9200号
被执行人: 天津宇傲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26940939926
法定代表人: 诸葛海军
立案时间: 2023-10-30
执行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3)津0114民初864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天津宇傲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康洁车位使用费11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承办人: 孙法官
失信状态: 已发布
失信到期日: 2026-01-29
三、案号: (2023)津0114执9159号
被执行人: 天津泉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2MA05K65B9T
法定代表人: 庞秀会
立案时间: 2023-10-27
执行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3)津0114民初972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天津泉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陈文苹委托承建款19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承办人: 谢法官
失信状态: 已发布
失信到期日: 2026-01-02
四、案号: (2024)津0114执904号
被执行人: 天津鑫苑置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222300530417C
法定代表人: 徐子健
立案时间: 2024-01-16
执行法院: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3)津0114民初1833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天津鑫苑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潘二明已付款利息为38835.3元,违约金为12817.1元,合计51652.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承办人: 韩法官
失信状态: 已发布
失信到期日: 202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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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曝光台(第23期) 武清法院 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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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清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曝光台(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