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十项行动”和市委政法委落实“十项行动”38条措施,特别是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锚定《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加快打造“四宜”美丽“滨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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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功能区。新区检察院专门制定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与河北省保定市两家基层检察院签订知识产权协作配合意见,与河北、山东、辽宁3省6家检察院会签环渤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建立环渤海公益诉讼大联盟,共筑环渤海司法保护屏障。
聚焦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制定服务自贸区发展实施意见,成立检察长挂帅的课题组深度分析新业态新产业刑事案件,提升自贸检察服务品质。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方案,与工商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汇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力。开设民营企业绿色窗口,坚持企业涉检访全部由检察长接待,搭建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连心桥”。院领导带队深入云账户、博迈科等多家大中型企业走访调研,主动问需,并揭牌成立“检企共建基地”,确保精准提供检察服务。
聚焦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围绕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发展“双示范区”,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联合区人民法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办公室,构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有序探索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此项工作获评“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
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聚集区。新区检察院依法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216件3079人,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了全市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通过运用该模型,发现多条犯罪线索,已推送给公安、税务、外汇局等部门查处,真正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会同天津市税务局稽查局、天津海关缉私局等7个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设计研发“骗取出口退税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第一名。
聚焦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依托天津港北方第一大港的区位优势,针对处于全国龙头地位的平行进口车行业,强化检察监督,助推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转变。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梳理出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10余件,均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且获得采纳,并将相关问题悉数层报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聚焦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办理了胡家园耕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复垦被占用耕地120亩)、绿岛公园水环境污染案等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0件。建立“湿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揭牌成立驻北大港湿地生态检察工作站,与农委会签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办法,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聚焦建设城乡高品质生活样板区。对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犯罪51件101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落实“只要上访群众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理念,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217件,检察长接访95件,妥善解决了长达32年的刘某某信访积案等多起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依法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辟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诉讼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6件;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积极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3件97人。
聚焦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引领区。依法批准逮捕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3756件4861人,依法提起公诉9650件12619人;紧盯电信网络安全、“舌尖安全”“脚下安全”、妇女权益保障问题等,积极参与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活动。深化诉源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0份,督促消除寄递安全、生产安全(如打掉275口非法采水井)等安全隐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今年年初,《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对外发布,对标市委市政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方案》关于滨海新区的“八大功能定位”和《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举措。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若干举措》发布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好在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项举措全面落实,确保《若干举措》稳步有效实施,全力护航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