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出镜 | 法官+政协委员“双重”身份的履职担当

双重身份,一份使命!

她,既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政协委员。

她以法律为工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她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关注民生,为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今天,让我们来了解榆中县人民法院夏官营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刘丽梅的巾帼风采!

捍卫“公正” 坚守法治信仰

作为法官,刘丽梅同志紧紧围绕“努力让辖区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能动司法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面对农村地区典型的离婚、赡养、抚养、返还彩礼、邻里纠纷案件,她耐心调解,审慎断案,从认真查明案件事实、仔细梳理争议焦点到融合适用兼顾情理法,在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中彰显法治刚性,传递法治温度,2023年共计办理各类案件345件。

作为法庭负责人,刘丽梅同志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助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司法实践,带领法庭工作人员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融入当地。一方面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加强与各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法庭+”的联动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努力从源头妥善快速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196件。另一方面结合案件巡回审理工作,着力做好农村法治宣传,以普法促解纷、促治理,加强法律服务指导,使法治观念深入乡村。夏官营法庭多次被评为“优秀驻镇单位”。

心系“民生” 积极履职献策

作为政协委员,刘丽梅同志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关注社会热点,关心民生福祉,聚焦县域发展、民生事项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提交《关于榆中县城公共停车位降低停车费的建议》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提案。

“提案工作,承载的是群众的意愿,反映的是基层的诉求,实现的是人民的民主”。刘丽梅在实地走访调研和主动了解社情民意过程中发现县城停车难、停车贵逐渐成为困扰群众的老大难问题,遂认真撰写提案,通过有据建言提出了务实可行的建议,并被采纳落实。2024年1月,《关于县城公共停车位降低停车费的提案》被政协榆中县委员会评为优秀提案。

刘丽梅在提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提案时表示,近年来,我县开展了一些诉源治理方面的司法尝试,但仍存在多元化解纷机制组织保障不足,主体责任划分不明确,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协调的程序性不强,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未得到重视等问题,造成解纷力量整合不够,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之间有机衔接不够完善等问题。此次,她向政协会议提交该提案,正是为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段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提升县域社会治理能力。

怀为民之心,尽为民之责。法院干警是本职,政协委员是信任,刘丽梅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官和政协委员的双重身份,将法律的公正与政协的责任融为一体,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文字:何佳桥

原标题:《法官出镜 | 法官+政协委员“双重”身份的履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