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教训!超速行驶致一人当场死亡

十次事故九次快

众所周知

超速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会影响车辆的操控稳定性

还会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

大大减少驾驶人的反应时间

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车辆超速只会让意外加速

基本

案情

2023年9月5日22时09分许,冯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国道342线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沁水县境内时,撞至同向前方侯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尾部,造成侯某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沁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冯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侯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审理阶段,被告人冯某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判决

结果

被告人冯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

寄语

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超速行驶既会影响车辆本身的安全性能,也会影响驾驶人的思维判断及准确操作,超车、会车的风险均会极大增高,特别是新春佳节即将来临,道路车流量大,为避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驾车时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法条

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供稿:刑事审判团队

原标题:《惨痛教训!超速行驶致一人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