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法院:为医疗纠纷开出“诉源治理”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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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妥善化解一起棘手的涉医疗行业的纠纷,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民生问题,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2017年,六十多岁的白某某到榆林市区某医院进行子宫肌瘤切除术,术后恢复阶段,发现伴随输尿管缺损,又在该医院进行了二次手术,后恢复不佳辗转北京、西安等多家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因白某某家属拒绝鉴定,双方协商数年无果。经榆林医调委、榆林市信访局多次调解,确定了调解方案,但双方互不信任,依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榆林市信访局将双方引导至榆阳区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诉讼服务中心指派刘晶法官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定了医院的赔偿时间和具体金额,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日,诉前调解团队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裁定书。白某某感慨道“纠缠多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让我身心俱疲,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没花一分钱就能解决,我感到如释重负”。

近年来,榆阳区人民法院靶向发力,精准出击,积极探索医疗纠纷案件诉源治理新路径,成功化解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缓解了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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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审理有三大特点:一是案件审理较多有赖于医疗损害鉴定;二是医疗损害鉴定周期较长;三是构成医疗损害或瑕疵的案件占比较高。此类纠纷的预防化解不仅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也关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稳定。榆阳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既注重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医疗机构的正当权益,力求实现公平公正。通过专业的调解团队,高效的司法确认流程,为医疗纠纷的诉源治理找到了有效路径。

今后,榆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加大对医疗行业的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法院还将加强与医疗行业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诉前调解,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探索和创新诉源治理模式,为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榆阳法院:为医疗纠纷开出“诉源治理”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