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同日被执行死刑,媒体:挑战人伦底线终会自食恶果

天理昭昭,法不容情。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同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张波、叶诚尘执行死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吴谢宇弑母案”、“重庆姐弟坠亡案”至此画上了句号。

对于两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均认为,罪犯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主观恶性深,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针对吴谢宇特别指出,其毫无悔罪诚意,应依法惩处。十恶不赦之人终于得到应有的惩罚,再次体现法律的公正严明。

回顾两起案件,无不令人发指。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趁母亲谢某某回家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部,致其死亡,后又设计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购买10余张身份证在外隐匿3年多的时间。重庆姐弟坠亡案中,张波和女友叶诚尘合谋,将自己亲生的两名幼童从15楼抛下,致两名幼童死亡。三名施害者的犯罪手段极为残忍,引发公众极大愤慨,可谓罪孽深重。

羊羔犹知跪乳,虎毒尚不食子,对生身母亲、亲生子女竟能痛下杀手,已然超出常人可以接受的范畴。为人子女,不感激母亲生育之恩,以“母亲生活失去意义”为由悍然弑母,丧失基本的人性;为人父母,疼爱孩子本是天性,怎有父亲听信唆使,处心积虑对子女施以毒手。不择手段地夺走骨肉至亲的生命,是何等的人性泯灭,为人伦良知所不容,与公序良俗相违背,也与法律背道而驰。无论三名杀人犯如何诡辩,都不能洗脱他们故意伤人的罪名。三人被执行死刑,是对无辜逝者的告慰,是对庄严法律的捍卫,更是对人类朴素道德底线的维护。

一般而言,亲属之间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犯罪,司法实践多有宽宥,这是出于对人伦常情的维护与认同。但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罔顾人伦、践踏法律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显然没有人情可讲、没有人伦可谈。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不是逃脱罪责的挡箭牌。吴谢宇被判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罪,张波、叶诚尘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均是罪有应得。法律铁面无私,正义不会缺席。

让公众无法接受的还在于,三名施害者不仅知法犯法,而且毫无悔改之心。眼看事情败露,吴谢宇企图用心理障碍为自己辩护,又表明愿意赠房恳求舅舅谅解;张波狱中屡屡给前妻写道歉信,却和女友叶诚尘当场翻供,哪有半点悔过的影子?求生欲大于赎罪心,自私到了极点,可谓死有余辜。

世间自有公道在,泯灭人性、践踏法律,恶果终会反噬自身。在谴责“吴谢宇弑母案”、“重庆姐弟坠亡案”中杀人犯的残忍与卑劣时,也要反思教育的缺失,无论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还是社会教育,都要以培养真正的人为目的,培养公民健全的人格。亲情是人世间最纯粹的感情,必须以道德教育和严明法律,共同守住这条最美好的人伦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