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有回应 件件有着落——阳原法院收到交警队的司法建议回函

一封回函,不仅让司法建议“落地有声”,也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动性。近日阳原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调研以及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出司法建议。该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得到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采纳,我院也及时收到了其回函。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大,涉及此类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频发,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在逐年上升,归根结底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具体体现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随意驾驶任意通行、在机动车车道违规停放非机动车、不戴头盔上路、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等,且非机动车通常未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理赔难度大。

为此,在对上述问题集中“会诊”后,阳原县人民法院向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其严格规范执法,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法驾驶行为。首先综合考虑全县居民出行需求,划定“非机动车停放点”并标注标识,满足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其次加强宣传作用,与多部门联合在公众号、学校、社区等地进行交通通行规则的宣传,可以通过多途径、多种类的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最后对于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多次不带头盔驾驶非机动车等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交警部门收到该建议书后,十分关注,针对相关问题及时作出反馈,并第一时间函复我院,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正是有了被建议单位的支持配合,司法建议才能取得实效,共同保障我县交通安全、长久、高质量发展,以“法律良方”多元助力社会治理,共同打造平安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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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事有回应 件件有着落——阳原法院收到交警队的司法建议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