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人注意!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变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宜人社发〔2023〕12号),确定了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在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的同时,预期待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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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有哪些变化?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从2023年的最低缴费标准300元/人•年,调整到400元/人•年,最高缴费标准4000元/人•年调整到8000元/人•年,缴费金额为100元的整数倍,共77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在上述缴费区间内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2.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已脱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人•年的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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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需要缴纳多少钱?

有补贴吗?

2024年缴费标准为每年400元—8000元。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多缴多补。政府补贴与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挂钩,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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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缴费?如何查询?

缴费:

1.通过楚税通(湖北税务)、鄂汇办等手机APP缴费。

2.到西陵区范围内农业银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湖北银行柜台缴费。

3.税务大厅也可以缴费。

查询:

1.关注“宜昌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服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入“签发电子卡”项,输入签发信息完成电子社保卡申领。再点击“办事服务”-“掌上服务”进行业务办理。最后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明细”查询。

2.到参保地人社服务窗口、合作银行或拨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咨询电话即可实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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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后,缴纳的保险费

怎么办?能否退还?

参保人员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死亡的,或缴费人员享待后未领满139个月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利息等)全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期间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待遇,其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月基础养老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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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后,

可以一次性补齐吗?

可以。参保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在办理享待手续前补齐中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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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哪里找?

原标题:《宜昌人注意!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