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一男子为方便求职,想通过办假身份证“年轻”十岁,结果对假证的效果不满意,竟愤而报警,最终男子和办假证的商家都被十堰警方依法处置。
12月11日,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办假证被骗了。民警了解到,报警人罗某出生于1975年,近期准备到十堰进厂打工,他听老乡说年龄超过45岁的工厂不要,便动起了“歪念头”,想办个假证改小年龄再去应聘。不久前,他在公园路看到一家打印店门口广告牌写着刻章、复印、冲洗照片等业务,想着或许能办假证,于是偷偷记下了店家的电话,后来他通过添加微信与店主张某取得联系。
张某听说罗某的诉求后,承诺能帮忙办理,但是假证没有芯片,很多场合都不能使用,罗某表示可以接受,并付了300元钱。罗某把身份证照片发给张某后,没过几天就收到张某的通知,他到店里一看,假证确实做好了,出生年龄也从1975年改为了1985年,但是背面的字迹却十分模糊,有效期限原本是20年,却被改成了“2020.03.26-长期”。罗某很不满,要求店家重做,并把有效期限改成20年,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罗某便报了警。案件移交给东岳分局刑侦大队后,罗某才意识到,自己购买、使用伪造身份证件也涉嫌违法。
警方审讯店主张某后得知,张某在“接单”后,由于不会使用P图软件,还请隔壁的店主王某帮忙P图,更改罗某的身份证照片。警方又传唤王某接受调查,他也对自己协助办假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罗某、张某、王某三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办假身份证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秦开洪律师作了如下解读:
律师解读
1、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居民身份证依法仅能向公安机关申领,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和发放。办理假身份证的行为,无论所办理的假身份证信息是否与其本人身份信息一致,均属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行为,行为一经发生,即可能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可能被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根据该规定,即使是他人办好的假身份证也不能进行购买、出售和使用,一旦发生,公安机关可依照前述规定进行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收缴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
如使用假身份证购买车票、办理酒店入住等均属前款规定范畴。
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的,同样可能被以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3、 使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劳动入职的,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使用假身份证骗取入职的,除承担前述法律责任外,用人单位也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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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在网上注册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时,为通过网上认证,使用他人身份证件信息并替换他人身份证件相片,属于伪造身份证件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以伪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上述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第一款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律师建议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试图违反诚信,采用欺骗、欺诈等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可能被法律制裁。更不能为了办理入职,乘坐火车、入住酒店等便利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或者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前述行为一旦发生,轻者将被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重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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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来源: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秦开洪律师
审核:袁 萍
校对:龚远芳
编辑:骆文文
邮箱:qwpf2016@163.com2023年第1444期(总第6095期)
原标题:《离谱!男子办假证改年龄,竟嫌假证“太假”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