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报名!条件、流程、优惠政策→

2024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陆续展开

参加上半年应征的广大青年

即日起可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已于

2023年12月1日开启

报名时间

男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女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

应征报名对象

男兵: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

◆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报名渠道

方式一:

登录全国征兵网

https://www.gfbzb.gov.cn/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全国征兵网报名)

方式二:

搜索并关注“浙江征兵”微信公众号进入子菜单栏,点击右下角“入伍通道”,分别进行男兵女兵应征报名。

应征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

应征报名开启后,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应征报名。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大学生还应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核表》)。

2、初审初检

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报名表》《登记表》和《考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参加初审初检。

3、体检政考

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4、役前教育

县级征兵办将组织预定新兵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以思想教育为主,适应性训练为辅,并同步展开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5、审批定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6、批准入伍

体检、政考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1、网上报名

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应征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应征女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征集。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2、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

3、初审初检

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根据应征地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携带《审核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初审初检主要审查初选预征对象的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逐人核对高考原始分数及学历的真实性,凡发现虚报高考原始分数或初审初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应征资格。

提醒: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4、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被确定为送检对象的女青年,根据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省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综合素质考评采取面试考察、体能测试等方式对参检女青年政治思想、入伍动机、身体素质等进行考评。

5、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女青年,根据应征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政治考核。

6、审批定兵

省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女兵定兵原则,由省征兵办公室进行集体研究排序确定预定新兵名单。

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役前教育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

8、批准入伍

役前教育结束后,符合入伍条件的,直接输送到部队服役。

体检相关问题

特别提醒:应征青年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应征青年要接受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等大类项目体检。详情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身高标准: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体重标准: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计算公式: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视力标准: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

经济补助

1.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城乡统筹的原则,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3.一次性奖励金。对全日制大学生入伍颁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本科在校生增发10%,专科毕业生增发10%,本科毕业生增发20%。(根椐浙征【2021】9号精神,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范围;根椐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分别按大专和本科毕业生标准发放。)

2

成长成才

1.选取军士。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军士;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军士,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军校。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3

复学升学

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转专业。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4.考研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专项研究生招生。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7.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4

就业安置

1、浙江省每年至少安排100名公务员指标,拿出部分人民警察、行政执法队伍公务员名额,用于招录从本省入伍后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录。

2、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军退役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户籍地或应征地落户;在杭州、宁波市区有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落户手续。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4、加大从优秀退役士兵中培养选拔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职社区工作者和村务工作者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予以优先招聘。

5.兰溪市每年至少安排1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用于面向符合事业单位招录条件从我市入伍后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招录;国有企业招聘职工至少安排5%的工作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该政策适用于2021年3月1日以后从我市参军入伍的大学毕业生)。

各乡镇(街道)征兵咨询电话

关于拒服兵役处罚办法

对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和入伍后逃避服兵役、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罚款,并在户籍档案和人口信息“备注”栏记载“拒服兵役”情况;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升学;纳入个人信用黑名单,并进行联合惩戒,限制出国(境)和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限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

原标题:《开启报名!条件、流程、优惠政策→》